政府刊憲,要求在11月15日至12月1日,曾到過3個指明地點的人士,須於12月4日或之前,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檢測。

3個指明地方的詳情如下:
(一)松山海鮮鍋(地址:尖沙咀山林道29-31號廣利樓1樓及地下4A-4B號鋪)
(二)星月樓(上環店)(地址:上環德輔道中267-275號龍記大廈2-5樓)
(三)將軍澳日出康城第9期工地
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可以在121間郵政局,或醫管局47間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索取深喉唾液測試樣本收集包,或者到社區檢測中心、流動採樣亭、醫管局任何醫療設施,或衞生署認可私營化驗所,接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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