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計劃:放無薪假員工不計為受薪僱員

勞工及福利局昨日舉行「保就業」計劃第二期傳媒簡介會。(政府新聞處)

政府今日(19日)表示,保就業計劃之下,所有領取第一期工資補貼的僱主都已承諾補貼期內,支薪僱員總數不可少於今年3月,補貼亦要全數用於支付員工薪酬,強調正在或被要求放無薪假的僱員,都不會被當作受薪僱員計算。

截至昨日,秘書處收到407宗舉報,涉及無理解僱、不適時支薪、公司疑似倒閉等,有52宗已轉介勞工處。政府認為「保就業」第一期計劃大致達到推出的目的,即防止失業情況進一步惡化,避免出現大規模裁員。對於第二期計劃,將要求惠康和百佳回饋顧客,創新辦已邀請兩間超市,下星期商討落實承諾的初步構思,並會要求他們提供建議書以作審視。政府又表示,注意到社會大致歡迎第二期計劃,要求受惠的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回饋至少八成工資補貼,感謝業界積極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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