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國安法通過後,有26名攬炒派區議員竟與外部勢力聯署所謂的「捍衛香港自由自治國際宣言」,聲言要因香港國安法「譴責」全國人大常委會,並呼籲國際社會重新審視對華政策,聯手對中國「侵蝕香港自由同自治」實施制裁,如「懲罰有份打壓香港人權、自由同法治嘅中國同香港官員、其他人或者組織,包括實施入境限制、列入不受歡迎名單、凍結資產,以及限制第三方同呢啲受制裁者進行交易或其他活動等等」,並邀請他們委派「獨立監察員」到香港云云,明目張膽勾結外國勢力。香港國安法打擊的四類罪行中,有一項正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