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多個工會包括公務員團體,鼓動在周六聯合舉行「罷工罷課公投」,以決定是否以罷工罷課形式,表達反對「港區國安法」。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接受港媒訪問時指,罷工的行為雖然不犯法,但沒有法律保障,且觸犯與其僱主的合約,參與者要自行承擔各自的後果或責任。
湯家驊表示,本港職工會有涉及罷工的條例,但需與參與人工作有關。他舉例說,醫管局員工2月初發起一連五日罷工,要求港府「全面封關」,由於醫管局員工所提出與其工作無關,甚至已超出其僱主,即醫管局能力範圍內,故事件之後醫管局便按僱傭合約,向涉事的醫護人員作出扣薪處理。他指,同一道理,這次罷工活動參與者便同樣需要面對相關後果及責任。
湯家驊認為,罷工參與者不犯法,但行為是觸犯了與其僱主的僱傭合約,在沒有法律保護下,員工只能承受僱主方面的懲處包括扣薪或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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