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郭榮鏗混淆是非 傅健慈:中央在極特殊情況行使管轄權合憲合法

傅健慈批郭榮鏗說法混淆是非。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今日(15日)表示,中央應當保留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對香港發生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實行管轄的權力。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卻聲稱不明白「極特殊情況」的意思,胡亂唱反調。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接受本網記者訪問時表示,基本法第19條清楚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直指郭榮鏗的説法是斷章取義,混淆是非,顛倒黑白,誤導公眾,製造「白色恐怖」,試圖挑起仇恨,撕裂社會,對此予以嚴厲譴責。

傅健慈指出,國家安全在過去泛指以國防維持領土的完整,與政治上的獨立自主,不受任何外來軍事勢力的威脅,現在則包括了任何以非軍事的方式,去對抗非傳統的外來或內部威脅,守護國民的生命與財產,使國民免於憂慮、恐懼和匱乏。

對於鄧中華談及的「極特殊情況」,傅健慈表示,是指對香港進行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國家在極特殊情況下行使管轄權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他希望全國人大常委會早日公布「極特殊情况」的詳情,消除公眾疑慮,杜絕不必要的揣測。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此前表示,要求港區國安法的法律條文全部依照普通法行文是不切實際。傅健慈表示,支持鄭若驊的說法,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制定港區國安法時,會充分考慮香港的具體實際情況,結合使用成文法和普通法的共同優點去進行立法,堅決維護國家安全,維護「一國兩制」體系,依法治港,打擊恐怖主義,堅決反對外來勢力干涉。對於公民黨黨魁楊岳橋稱鄭若驊「失職」的說法,傅健慈批評楊所言缺乏事實、理據和法律依據,屬惡意誹謗,令人失望和遺憾。

(點新聞記者李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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