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開參與「反修例」聯署聲明的高等法院法官李瀚良,早前審理一宗串謀販運K仔毒品案時,因指引陪審團時犯錯,導致本來被判囚24年的男子獲撤銷定罪及判刑。上訴庭昨日頒布的判詞批評李官未有依循標準指引,令陪審團錯誤考慮同案另一名被告的招認證供,以致定罪不穩妥,犯上法律錯誤。據悉,由於案中污點證人不會再出庭作供,案件不會發還重審。
李瀚良法官過往亦曾多次判斷出錯。其中一例是,一名回收公司前東主於2015年手持兩瓶天拿水和打火機闖入沙田好運中心一間銀行打劫,與警方對峙後被捕。他聲言其家人遭「大耳窿」威脅才犯案,原被判企圖搶劫罪成立及判監十年。然而,上訴庭指原審法官李翰良引導陪審團時,將被告「受所處環境而被迫犯法」當成了「受威脅而犯法」,令陪審團被誤導,因此撤銷原判的定罪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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