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資港仲裁」制度落地 廣仲:攜手港澳打造國際商事仲裁高地

廣州仲裁委。(點新聞記者敖敏輝攝)

【點新聞報道】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2月14日聯合印發《關於充分發揮仲裁職能作用 服務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意見》),明確「港(澳)資港(澳)仲裁」制度,並統籌粵港澳三地仲裁資源,規劃建設大灣區國際商事仲裁中心。作為大灣區頭部仲裁機構,廣州仲裁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結合此次《意見》,廣州仲裁委將從規則機制銜接、合作平台建設、人才交流培養等多方面發力,攜手港澳業界,將大灣區打造成國際領先、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國際商事仲裁高地。

廣州仲裁委員會(廣仲)作為內地最早成立的仲裁機構之一,受理案件總額連續多年位居內地仲裁機構前列。近年來,廣仲積極參與高標準國際仲裁規則制定,發布了全球首個互聯網仲裁推薦標準即「廣州標準」,目前已獲150餘家境內仲裁機構和50餘家境外機構認可並共同推廣,其中2023年新增20餘家境外機構簽約認可,覆蓋美國、西班牙和日本等國家。廣仲首倡的國際商事仲裁發展宣言《仲裁合作南沙共識》目前簽署機構超過50家。在庭審規則方面,廣仲不斷豐富和拓展「3+N」庭審模式,新西蘭、泰國、新加坡、俄羅斯等國家以及港澳地區的仲裁機構已適用「廣州模式」處理跨國經貿合同糾紛,韓國商事仲裁院將採用「廣州模式」在上海立案,巴西外貿協會調解中心也將採用廣仲相關規則進行立案。

開展專職仲裁秘書培訓 發布共享名冊

《意見》提出,探索建立大灣區仲裁秘書推薦庫和仲裁庭自主選任仲裁秘書機制,推進大灣區仲裁秘書共享共用。據悉,仲裁秘書作為一個新職業,2022年首次被列入我國《職業分類大典》,具體是指接受仲裁機構的指派,協助仲裁庭從事仲裁案件程序管理和服務工作的人員。

負責人表示,去年8月,廣仲發布全球首個《仲裁秘書標準》,為仲裁秘書職業化、專業化發展提供「規範指引」,該標準作為法治公共產品,將開放給全球仲裁機構、臨時仲裁的仲裁庭適用,為仲裁秘書職業化、專業化發展提供規範指引。接下來,擬依據該標準,由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培訓專職/兼職仲裁秘書,適時發布並共享仲裁秘書名冊。

據介紹,為推動大灣區仲裁合作,廣仲將常態化辦好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年度會議與大灣區仲裁「走出去」合作發展論壇等高端國際會議。目前已協同粵港澳大灣區與多家國內外仲裁機構建立多邊仲裁協作機制,有效實現了跨區域優質法律服務資源的鏈接,今年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年度會議預計將於11月在澳門舉行。同時每年發布「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十大經典案事例」,發揮指引示範作用。下一步,將繼續加強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的平台與紐帶作用,將廣州、深圳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與香港、澳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建設緊密結合,規劃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事仲裁中心。

(點新聞記者敖敏輝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