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站暴動案 法官拒林卓廷助手出庭作證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被控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案,林卓廷一方上周向法庭申請傳召其助手冼卓嵐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法官陳廣池昨日指出,冼自2018年開始擔任林卓廷助手,案發當晚明顯與林卓廷一同去元朗有其目的,相信控方有其理由及擔憂冼的證言可依賴性程度,認為控方不傳召冼不會對林卓廷或其他被告造成不公,故法庭不會酌情傳召冼作供,決定拒絕林卓廷一方的申請。
林卓廷一方稱,林的助手冼卓嵐一直被納入控方證人列表,惟控方於10月4日將其剔除並拒絕傳召,故辯方向法庭申請,要求控方傳召冼上庭接受盤問。控方反對辯方的申請,指最初將冼列為證人是使用其交予警方的拍攝片段,但後來已改用網上公開片段,故此無須他作供,同時不相信可依賴其證供。
法官陳廣池表示,一般情況下,控方把某人列入控方證人列表,縱然最後審訊時將之剔除,至少也要應辯方要求傳召以接受盤問,但冼在本案中明顯有不同角色,入元朗之目的與林卓廷一致,而直播片段中不少部分是聚焦在林卓廷身上,因此其目的不難看見。陳官表示,考慮到冼的角色、他和林卓廷的關係,以及當晚進入元朗站之目的,認為控方不傳召他不會對各被告造成不公。
陳官強調,今次屬於一般原則下的例外情況,因此不批准辯方申請,並指控方有權不傳召冼,辯方亦有權傳召冼作辯方證人,但法庭不會自動傳召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