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暴動案 法官質疑辯方影片標題具誤導性

林卓廷與6名男子被控在西鐵元朗站暴動案,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申請將《鏗鏘集:7.21誰主真相》及部分網上片段呈堂證物,法官陳廣池質疑部分片段屬「傳聞證供」,且有關的標題有誤導性及導向性,明顯有立場,質疑辯方的做法猶如武俠小說,將部分歷史過程混合故事形成大環境,部分字眼形同未審先定性。陳官一度要求辯方將標題刪除,但最終仍批准呈堂。

辯方昨日讀出其撰寫的第二份控辯雙方承認事實,並申請將網上片段呈堂為辯方證物。針對有關片段的標題包含「無差別」、「黑社會」等字眼,陳官質疑:「你已經定性咗啦,法官都未審!」

他質疑部分片段屬「傳聞證供」,又質疑辯方為何要加入《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的標題,認為此標題有既定立場,故一度要求辯方刪除影片帖文及標題,稱若辯方連同誤導性描述呈堂,就會「好似武俠小說咁,將部分歷史過程溝埋故事形成大環境,咁對法官唔公平」。

陳官要求辯方澄清會否依賴標題,抑或只依賴片段內容。辯方回應稱,控辯雙方只承認片段的事實內容作為大環境證據,但不會依賴標題,而控方早前讀出的承認事實,亦包括類似標題的片段。陳官表示,既然雙方同意便不會干預,批准證物呈堂。

審訊下周二續。(原文:香港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