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將軍澳山坡打擊非法狩獵 救出豹貓及移除11捕獸籠
漁護署今日(3月1日)聯同愛護動物協會及相關政府部門於將軍澳寶林邨附近一山坡進行打擊非法使用狩獵器具的聯合行動。行動中共發現11個捕獸籠,並已即時全部移除。另外,一頭被困捕獸籠內的豹貓獲救,並已送往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作觀察和治療。漁護署正跟進調查有關案件。
翻查資料,豹貓在香港是受保護動物,包括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及《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保護,因此必須持有漁護署發出的許可證才可管有豹貓。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署方一直致力打擊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的活動,並不時派員巡邏郊區,如發現違規行為會果斷執法。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狩獵、故意干擾、售賣或出口、管有或控制任何受保護的野生動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市民如發現懷疑非法狩獵活動或捕獸器,應致電1823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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