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登仔」煽辱國歌國旗 官斥踐踏國家尊嚴判入教導所 你點睇?
一名18歲青年在「連登討論區(LIHKG)」發布近30則煽仇「播獨」及侮辱國歌和國旗的圖文和影片,他早前承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侮辱國旗及國歌等4罪,昨在西九龍法院判被判入教導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仍懷著以暴力手段改變社會現象的歪曲思維,若不及早遏止,將造成社會分裂和不穩定。
被告徐凱駿報稱兼職侍應,犯案時只有16歲。案情指,被告於2020年5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期間,以「金盤洗腳」及「無趣靈魂」等名,在LIHKG、Discord及YouTube上開設賬戶,於28個月內持續發布共29則內容,包括以「港獨」口號,及煽動對內地人抱有敵意,詛咒他們死亡或重傷,又在LIHKG文中發表經篡改的國歌歌詞和挑釁性言論。
蘇官判刑時指,被告利用互聯網,發布具煽動性的內容,令相關內容迅速及廣泛地散播和流行,亦具有延續性和永久性。被告犯案歷時28個月,持續發布反政府內容、以粗言穢語辱罵和詛咒國家領導人、內地人及警員遭受威脅,宣揚「港獨」等,這種行為如果沒有及早遏止,會令社會不穩定及分裂;其侮辱國旗和國歌的行為踐踏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情感,法庭必須施以懲罰及阻嚇。
對於報告顯示被告稱犯案是出於一時貪玩,只是單純表達不滿,但蘇官引述辯方心理學家報告指,被告的犯案源自曾經參與修例風波,更明言若果暴力手法奏效,不會予以譴責,可見他仍然懷著以暴力手段改變社會現象的歪曲思維。蘇官認為,更生中心不足以反映嚴重性,最終判他入教導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