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世界正義工程」有考慮正義嗎?
文/陳術
美國非政府組織「世界正義工程」的年度報告將香港的「法治指數」排列至全球第22位,較去年下跌3位,其組織人士更抹黑香港國安法,聲稱法例「削弱」了司法獨立云云,引起本港各界社會人士批評,指有關指數基於對特區政府以至香港國安法的偏見。如果香港國安法是影響排名的「主要因素」,那筆者就不禁要問「世界正義工程」,香港國安法把香港從「暴力泥沼」拯救出來,而且相關法例世界各地皆有,要考慮法治以至正義,香港國安法不是令本港法治環境更穩定,更符合公義、正義才對嗎?
根據報章報道,「世界正義工程」高級顧問Ted Piccone聲言,香港有「和平示威者」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而國安法下特區行政長官指定法官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亦「增加了行政權力」、「削弱司法獨立」云云。對於「世界正義工程」高級顧問的說法,筆者會反過來質疑,「和平示威者」,如何定義?是否「和平」就不會犯法?同樣重要的是,如果有國安法等會影響司法獨立,那麼美國又有司法獨立嗎?
國安法不影響法治與自由
為更了解「世界正義工程」的年度報告或相關人士評論,筆者特意閱讀了不同媒體的報道,還留意到「世界正義工程」高級顧問Ted Piccone稱香港國安法會影響基本自由。如果一個人或者組織對自由有足夠的了解,理應會明白一事情,就是自由從來不是無所限制,最基本的層面,是要在守法的情況下享用自由,進一步去說,就是行使自由權利的同時,不應傷害他人以至破壞社會安寧;而香港國安法,正是對行使自由合法、合情且合理的限制,如果我們用「美國人視角」去看自由,筆者亦相信美國不會任由有人以自由之名,行破壞社會之實!故此,說香港國安法影響自由,乃是美西方組織自以為是的偽論述。
至於「和平示威者」的說法,筆者更認為「世界正義工程」相關人士的說法是取巧,如果有人「和平地」顛覆政府,這不算違法嗎?或者,有人和平地煽動外國勢力介入香港特區的事務,又是否可以接受?本港的反動政客以至美西方勢力,經常用「和平」來為本港的涉嫌違法者開脫,但所謂「和平」,就是在進行要破壞特區以至國家的事情;如果看淸2019年黑暴動亂的情況,香港當時的狀況更難以稱為「和平」。
正義不應由西方定義
長久以來,美西方國家都在「主導」民主、自由以至正義的論述,不過,何為正義?任由暴徒以自由之名而打砸搶燒,是正義嗎?眼見有人要分裂或顛覆政府而不管,又正義嗎?平心靜氣地看待黑暴動亂以至中央制定的香港國安法,客觀效果就是香港國安法立法後,香港恢復了和平穩定,如果「世界正義工程」只見國安法而不見種種暴力、非暴力的違法行為,他們眼中的正義、法治觀,似乎是過於狹隘。
來個換位思考,當美國國會發生暴動時,如果美國政府以至警方執法、從嚴處理,反而會被批評「打壓」示威者,美國人又會有何感覺?在政治哲學中,不同學者對正義的定義當然莫衷一是,但如果有人可以破壞社會而政府不作為,筆者肯定,那肯定是不義之事,因為在社會內,沒有安寧穩定,其他一切都只會是空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