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梁頌恆「流亡」美國 問題關鍵是「錢從何來」?
筆是機場/稀思路
2016年立法會選舉,出現咗唔少人令人「意外」嘅結果,就如當時擺明鼓吹「港獨」嘅梁頌恆同游蕙禎,就被票選為「立法會議員」;不過,呢個世界總有啲「傻仔」、「傻女」,梁、游喺立法會宣誓時,竟然仲喺度玩嘢,宣示有「港獨」意味嘅小橫額,結果被裁定為宣誓無效,之後仲被判定議員資格無效。無咗立法會議員身份嘅梁、游,當然變成「甚麼都不是」。最近,已經潛逃到美國嘅梁頌恒,就喺網上訴說自己「租屋之苦」,講到要點樣搵當地港人做「擔保」;筆者睇事情,從來都係直搗問題核心,好想問一句,梁頌恆喺美國生活,到底錢從何來?
有媒體報道,梁頌恆日前喺一個網台節目,「分享」自己初到美國想租屋,但由於申請唔到信用咭儲「信用評分」,所以租屋時遇到業主要睇租客「信用評分」嘅難題,另外由於梁頌恆嘅「流亡」身份,佢喺當地又唔可以工作,無法提交收入證明,所以好難通過財務嘅壓功測試。好彩,梁頌恆最終搵到移居美國多年嘅香港人,對方答應做佢擔保人,佢先至有個「瓦遮頭」。
其實,如果講信用,筆者就覺得梁頌恆去邊都無可能有信用,因為一直拖欠立法會93萬元嘅薪酬同津貼,梁頌恆被立法會行管會入稟申請破產,結果法院認為梁頌恆一直對破產呈請無抗辯理由,所以正式頒令梁頌恆破產,當時由於梁頌恆聲稱唔會返香港,所以聆案官下令以電郵形式發出破產令通知。一個喺香港人格、誠信同財產都破產嘅人,去到美國甚至世界任何地方,理論上都係無信用可言先真!
而對於梁頌恆嘅美國生活嘅問題,筆者有個更大嘅迷思,首先佢喺香港本身爭立法會錢、被頒令破產,相信佢本人都唔會點富貴,而佢去到美國亦無工作(除非打黑市工?),問題唔止在於佢有冇得租屋,而係佢點解有錢租屋呢?美國嘅消費水平,未必俾香港低,一個人嘅租屋、飲食以至其他生活開支都唔係小數目,梁頌恆去咗美國已經有一段時間,筆者就諗,其實佢背後係咪有金主?如果有,「相關」嘅金主喺黑暴運動期間甚至再之前,係咪已經關照緊佢?如果梁頌恆所做嘅「對抗」活動係有外國勢力支持,咁佢可能就唔止係要「破產」咁簡單,而係隨時觸犯咗香港國安法。
今日梁頌恆,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而可以喺美國風流快活,除非佢一世唔返香港,但只要佢一返嚟,相信就要為自己嘅種種行為「找數」;退一步講,就算佢真係打算一世唔返香港,筆者又會好奇,外國係咪真係會保佢一世呢?如果有一日佢成為咗棄卒,無人再關照佢,到時佢可以點?不論係梁頌恆、羅冠聰以至其他嘅攬炒派政客,佢哋今日仲可以喺外國「扮型」,但佢哋其實就好似一嚿唔可以「叉電」嘅電池咁,當佢哋無晒energy(能量),唯一嘅結果,可能就係被掉入垃圾桶,從此跟世界講bye by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