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網紅侵害英烈名譽榮譽 一審獲刑8個月

內地網紅侵害戍邊戰士英烈名譽,一審獲刑8個月。(新華社資料圖片)

今日(31日)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仇子明(新浪微博名「辣筆小球」)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一案。

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根據案件事實、證據,綜合庭審中控辯雙方意見,依法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責令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通過國內主要門戶網站及全國性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今年2月19日上午,被告人仇子明在衛國戍邊官兵誓死捍衛國土的英雄事跡報道後,為博取眼球,獲得更多關注,在其住處使用其新浪微博賬戶「辣筆小球」(粉絲數250餘萬),先後於10時29分、10時46分發布2條微博,歪曲衛國戍邊官兵的英雄事跡,詆毀貶損衛國戍邊官兵的英雄精神,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上述微博在網絡上迅速擴散,引發公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