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拒「支聯會」申請兩集會 上訴聆訊明舉行
警方昨日(27日)正式向「支聯會」的兩項活動申請發出反對通知書,包括禁止「支聯會」本月30日舉行遊行集會以及在6月4日在維園舉行集會。「支聯會」就此上訴,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明日(29日)上午9時半舉行聆訊,就警方向「支聯會」發出的反對通知書內容而提出的上訴進行聆訊。今次聆訊的主席為陳耀莊,聆訊在金鐘統一會議中心舉行。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見記者時表示,警方已就5月30日和6月4日的公眾活動申請發出反對通知書,故該兩個活動已成為「未經批淮的集結」。任何人不應該參加未經批准的集結,或者宣傳、公告未經批准集結,否則違法。
近期兩宗法庭判決案中,清楚顯示無論是否涉及暴力,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即屬犯罪,而有關的被告人等分別被判處不同的監禁刑期。李家超再次提醒市民不要以身試法,任何人嘗試挑戰法律,包括「限聚令」、《公安條例》、香港國安法等,警方都會嚴肅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