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堯被批放生暴徒 六投訴竟不成立

司法機構今日(8日)公布有關投訴裁判官何俊堯早前處理6宗審訊行為的結果,指有關案件的上訴或申請刑期覆核時限已屆滿,總裁判官經深入了解,以及閱讀每宗案件的裁決理由或判刑理由的錄音謄本,認為針對何俊堯就上述案件的司法行為投訴不成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亦同意總裁判官的意見。

總裁判官表示,上述案件的裁決、判罰是裁判官經過獨立斷案而作出的司法決定。基於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總裁判官不適宜亦不會以行政職能干預任何司法決定。

司法機機指出,另有兩宗涉及投訴何俊堯的案件,由於律政司就該兩宗案件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申請,故會待該案的司法程序完結後才作出適當的跟進。

連日來,有市民到港高等法院大樓外抗議,批評東區法院前裁判官何俊堯助長黑暴反而升官,質問香港司法亂象何時休。

「黃官」何俊堯屢次將暴徒輕判或放生,日前司法機構公布了幾宗何俊堯於東區法院擔任裁判官時審理黑暴案件的庭審判詞,從中不難發現其確實有意偏袒並處處維護暴徒,最後更加蔑視法律準則、無視法治精神,為暴徒脫罪,縱容暴力肆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