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前的香港,跟「英聯邦」三個字頗有關連。
英聯邦,顧名思義,就是英國為自己建構的國際勢力。英聯邦元首一直由英國君主兼任,共有56個成員國,包括:英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南非、印度、馬來西亞……等等,成員國在旅遊、留學、貿易、專業認受等方面都有很強的互通性。
所以,從前英聯邦國家的醫生一來香港就可以執業,即使那些國家已獨立,只要那醫生是在該國英治時期畢業,一樣可以獲得專業豁免,如緬甸,當年很多香港醫生就是在緬甸仰光大學讀醫,一回港就可免試執業。
不過,這些都已是過去式,香港跟「英聯邦」三個字再無關係,我們是中國的一部分,是960萬平方公里的一個點。中國地方,幾時輪到沒有執業資格的外國律師來搵食?
最近移民英國多年的朋友告訴我,他住的埠來了一個律師、一個牙醫和一個銀行經理,他們都是從香港拿BNO來的專業人士,但因為資格不被承認,最後一起落腳薄餅店,以送Pizza維生。
當大家再沒有「英聯邦」的關係,我們的專業人士不被承認,為什麼我們卻仍藕斷絲連地去承認人家的?
屈穎妍講你知
12月05日 18: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