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據西藏日報消息,10月8日上午,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胡昌升主持召開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幹部大會,宣布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自治區黨委政法委主要領導任職的決定。
中央批准:何錄春同志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免去劉江同志的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常委職務。
自治區黨委研究決定:何錄春同志任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書記,免去劉江同志的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書記職務。
公開簡歷顯示,何錄春出生於1971年4月,今年55歲,湖南安仁人,曾在湖南、廣西和青海工作,歷任湖南省永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委副書記、市長,2021年2月任貴港市委書記,2023年1月升任青海省副省長,2024年12月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直到此番履新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
此番卸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的劉江,出生於1967年6月,今年59歲,四川渠縣人,1986年3月參加工作後一直在西藏工作,歷任拉薩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西藏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等職。2016年3月,劉江升任西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後同時擔任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自治區互聯網黨工委副書記,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2018年6月,劉江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2021年12月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23年10月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25年1月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務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25年2月的報道顯示,劉江已任西藏自治區政協黨組書記,直到此番調整。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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