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慧說法|依法通緝反中亂港分子 豈容G7詆毀抹黑!

文/鄭久慧

上月25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依法懸紅通緝16名亂港分子,他們涉嫌與另外三名在逃者袁弓夷、霍嘉誌及蔡明達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所謂「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這班烏合之眾潛藏於英國、美國、加拿大、德國、澳洲、泰國及台灣地區等地,無視法紀,持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惡劣行徑,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香港法庭已發出拘捕令,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向他們提供資金等支援,均屬違法!

這一樁可昭日月、有理有據的正義執法行動,竟然遭「八國聯軍」詆毀抹黑!美國及七國集團快速反應機制成員國(包括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及歐盟)和關聯成員國(包括澳大利亞、荷蘭、新西蘭、瑞典)妄圖干預中國內政,發表不實和偏頗言論插手香港事務,竟敢「譴責」本港警方維護法治、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的合法緝捕行動,簡直荒謬!

如此胡攪蠻纏的無恥「雙標」惡行,只有骨子裏流着強盜血液、身體裏種着侵略者基因的「八國聯軍」後人做得出!這一份嚴重歪曲事實的所謂「聯合聲明」,把顛覆國家說成「言論自由」,將依法通緝瞎掰成「越權行為」,更妄圖抹黑特區政府的合理緝捕為「跨國鎮壓」,顛倒黑白的程度令人髮指!

本港市民的人權及自由受憲法與基本法的堅實保障,反觀這班西方勢力,一直打着「國家安全」的幌子,在本國訂立大量嚴刑苛法,排除異己,監視國民,剝削人權!另一邊廂,卻打着捍衛自由的名號,在國際上拉幫結派,伺機抹黑「圍毆」我國,這種邪惡齷齪行為是絕不會得逞的!

細看美國從立國初期至今的200多年,從未停止訂立各類涉情報收集、反間諜、反恐、監聽通訊的法規,大大小小不下廿部國安法。「9∙11」恐怖襲擊為華盛頓當局監視國民提供絕佳藉口,僅在45天就訂立極為嚴苛的《美國愛國者法》,全面賦予執法部門更多手段與權力,進行所謂「打擊恐怖主義犯罪」。英國亦不遑多讓,竟有逾250部與國安及反恐相關的法律、規章及命令,數量之多,令人震驚!近年,倫敦當局更持續不斷收緊國安條文,變相限制民眾自由。加拿大的國安法例具備鄰邦美國「天羅地網」的影子,一眾法例堪稱「大包圍」,包括《國家安全法》、 《清晰法案》、 《國家安全和情報審查局法》、 《安全情報法》、《安全犯罪法》、《情報專員法》及《通信安全機構法》等等。而德國在「兩德統一」的合併後,更加嚴防國安罪行,各類法例包羅萬有,包括《軍事間諜局法》、《聯邦情報局法》、《安全審查法》、《聯邦邊防法》、《護照法》、《外國人管理法》、《聯邦刑偵局預防國際恐怖主義法》等。澳大利亞更是「跟風小丑」,美國在2001年恐襲後訂立長達300多頁的酷法《美國愛國者法》,似乎給了澳大利亞「靈感」,僅在2002年至2010年就先後出台了超過45部國安相關法例!

特區政府對亂港分子嚴厲緝捕,不僅展現出維護國安的堅定決心,也在顯示任何潛逃者不要妄想逃離香港,即可免除刑責!這些妄圖「出口術」包庇禍港逃犯的西方勢力,我們就應狠狠痛罵他們,不留情面地嚴厲斥責!筆者猶記得黑暴期間的2019年7月3日,我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在駁斥英國外交大臣亨特厚顏無恥的涉港言論時「火力全開」,連用「居高臨下、指手畫腳、不知悔改、信口雌黃、自作多情、痴心妄想、厚顔無恥、罔顧事實、顛倒黑白、自不量力」十個成語譴責英方,表達中方的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國人無不拍案叫絕,拍腿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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