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香港海關今日(8日)公布,一名32歲男子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利用經更改車輛為走私用途,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前日(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兩項控罪各被判監禁四個月,同期執行。
香港海關透過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於2024年6月12日,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截查一輛報稱空載的入境私家車。經查檢後,海關人員在私家車的車門、中控台、車尾及車底加裝的暗格內共檢獲30800支未完稅香煙,遂拘捕該名男司機。涉案私家車亦被檢取。案中檢獲的香煙,估計市值約18萬元,應課稅值約10萬元。

海關歡迎裁決,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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