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水電」遭收公屋 女導師申覆核被拒兼付堂費

【點新聞報道】天水圍天慈邨慈心樓一名女子,早前因房委會18次突擊家訪時均不在家,加上水電用量近零等而被沒收公屋,女住戶不服並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房委會決定。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昨頒判詞指出,申請人提出的覆核理由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證明書,並下令申請人向房委會支付訟費。

申請人鄧慧賢報稱小提琴導師,擬答辯人是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房屋)。鄧早前在聆訊時陳詞稱在一直遵循節約能源原則,家中沒有家居電話、Wi-Fi路由器、電視,雪櫃也沒有插電,手機則於工作地點充電。她又指自己平日因工作和照顧家人早出晚歸,在家僅為睡覺,所有如洗澡、洗衣服等需要用水用電的活動多數都在妹妹家進行,突擊抽查時只是巧合不在家。

暫委法官林展程於判詞說,申請人提出多項覆核的理由,包括質疑突擊查訪不在星期天及深夜進行、水錶失靈、其生活貫徹節約能源原則等,林官認為部分沒法讓人信納,並反駁指房委會沒法定責任安排在其他時段突擊家訪;水務署寄給申請人的信件只提及水掣失靈,而非水錶失靈,水掣失靈不會影響水錶讀數的準確性。林官也指出在查訪期間,單位共144天錄得「零」耗電量,並且有163天錄得「零」耗水量,加上鄧指從不使用雪櫃,認為其理據無合理可爭辯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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