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是機場|通緝犯劉珈汶被英國打壓 點解唔上街示威?

文/稀思路

當年黑暴運動,攬炒派政客、示威者搞遊行、遊行一場又一場,行動亦一次比一次激,最後黑暴人士敗走,佢哋當中有人聲稱香港「冇自由」,所以要潛逃或移居到外國生活,好喇,去咗英國等地方生活,係咪好有「自由」先?當然唔係啦,香港特區政府嘅警察,見有人搞事就制止,英國政府就更先進,直接上門叫移英嘅香港政客唔好再搞事,主角係邊個?就係正被香港警方通緝嘅國安法逃犯劉珈汶。

比起羅冠聰、許智峯等人,可能讀者對劉珈汶比較陌生,筆者可以先作簡單介紹,作為所謂「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成員嘅劉珈汶,出生於1995年,喺2021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間,就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要員身份,除咗發表文章,仲多次透過演講、社交媒體發文等,鼓吹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要求外國制裁中國同香港特區,所以被香港警方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通緝,懸紅100萬港元。

即係話,劉珈汶係一個香港國安法嘅通緝要犯,佢喺英國又發生咩事?事緣,有英國媒體指佢住喺泰晤士河谷地區,英國警方就曾經上門搵佢,要求佢簽署一份「諒解備忘錄」,要佢避免參加公眾集會,以及停止任何可能對佢引致風險嘅行動,簡單嚟講,就係叫佢唔好喺英國搞事,雖然劉珈汶把口就批評英國警方,但佢「誠實嘅身體」,就簽署咗備忘錄。

睇返相關新聞,可以將件事拆解為兩部分,第一部分關於公眾集會,筆者上網就留意到,佢應該喺今年三月喺英國參加過反華、反中國大使館計劃嘅示威,事後,佢仲喺社交平台批評英國警方,話英警歧視亞洲人,有選擇地阻止亞洲人「過馬路」,質疑警方執法標準。所以今次英警上門警告佢,其實係叫佢唔好喺英國再公開搞事。

至於英國警方好似好心地叫佢唔好參與對佢「有風險」嘅行動,據報原話係「(Cease any activity that is likely to put you at risk」,呢句話就吊詭喇,英國警方係怕佢有危險,定係意思指「如果劉珈汶再搞事,小心自己有風險」?筆者睇落去,同叫佢唔好再參加公眾集會一樣,意思都可能係話,如果佢再搞事,就會置自己於風險,所謂風險可能係指法律風險,英國人玩政治,係講得比較含蓄嘅。

劉珈汶批評特區政府以至國家時係威係勢,點解人去到英國,就變咗「烏龜」?咁樣簽「衰女紙」(純創作詞語),會唔會違反自己「不羈放縱愛自由」嘅性格?筆者建議,依家英國政府、警方擺明打壓佢,佢可以考慮發動一連串行動,首先召集在英嘅香港「同路人」,去英國國會或政府網站做網上聯署、請願,要求英國政府或警方立即停止打壓在英港人;第二,佢哋咁鍾意上街,依家英國禁止佢上街,好明顯更加要上街示威啦!第三,可以考慮向美國、聯合國控訴,指英國政府做法有違人權,就用呢三部曲,反擊英國政府。

以上三部曲/X部曲,喺攬炒派喺香港可能會用到嘅招數,但人到咗英國,就什麼都不是,劉珈汶敢唔簽備忘錄?羅冠聰等人,又會唔會一齊發聲?估計唔會,因為呢類攬炒派政客,視特區政府為敵人,又視英美主子如爹娘,一個sad but true嘅事實,就係去到外國,呢班人只能畀外國政客任擺任玩,喺香港時盲反,喺外國時盲忍。當初去外國為咗所謂「自由」,但到底邊個同佢哋講,西方國家就一定有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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