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黎岩
立法會30日通過20項交通違例定額罰款加價,其中違例泊車「牛肉乾」由320元加至400元,加幅約為25%,明年元旦起實施。鑒於違例泊車罰款逾30年未曾加價,本港30年來薪酬加幅接近150%,市民個人收入相應地大幅增加,生活質素也明顯大幅提升,因此,溫和加幅80元,確實不算多。且政府增加罰款的初衷更在於改善道路交通,營造順暢的公共交通環境,因此,雖然有稍感肉赤的有車一族不滿,但還是在立法會通過了相關條例。當然,長遠而言,解決違例泊車的根本出路在於解決泊車位不足。
近年來,隨着市民生活條件的持續改善,本港擁有的車輛數目持續增加,按照本港目前的道路交通承載量,已經達致接近飽和狀態的近百萬輛車。交通違例定額罰款超過三十年沒有調整,而多年來通脹率高達70%,變相令罰款阻嚇力下降,30年來香港工資中位數的升幅超過150%。
理論上講,今次違例泊車罰款應該貼近通脹率,加幅在70%,即超過500元才是。就算是如此「狠心」,罰款額度也只是與違例泊車罰款500元的近鄰深圳相若。要知道,深圳的平均工資收入只相當於本港平均工資的七成左右。日本違例泊車罰款更高達15000日元,約相當於780港元。如此算下來,400元的溫和罰款猶如九牛一毛。正如審議條例的議員所言,「負責任睇香港整體財政,罰款額若同通脹掛鈎,其實市民都負擔得起」。意即即便是罰款增加七成,一般市民也負擔得起。
至於有人質疑因泊車位不足就提高罰款,明顯「邏輯不通」,法治社會,不能因為泊車位不足夠,就可以肆意隨便亂停車,以至於阻塞交通影響公眾利益,甚至危及公眾安全。也因此,更加不能將泊車位與車輛的適當比例,視為上調定額罰款的當然機制。
新一屆政府上任以來,積極推展短中長措施和政策創新,已經通過多頭並舉增加商用泊車位,希望盡快滿足商用車泊車需求,預計未來兩年新增1.2萬個泊車位。雖然距離完全滿足停車泊位的社會需求仍有一段距離,但在香港地少車多的現實窘境中,社會各方都應該正視社會現實問題。要從客觀現實出發,理性討論車位緊張的客觀情況。
比如說,積極考慮開放政府下轄的各類停車場供駕駛者夜間泊車或暫短停車,也可以考慮開放位於社區的中小學校園操場予駕駛者,同時,也應該借鑒各地立體停車場發展的成功經驗,推動環保的立體停車場發展。既然不能解決用地的持續緊張問題,就應合理地開發利用立體空間,發展電動操控的立體多層停車場。同時,也可以積極考慮將部分不算繁忙的路段,尤其是夜間寂靜的路段劃為臨時停車場。同時,鼓勵採用自動繳費系統,加強透過科技增加發放泊車位資訊等等。當然,解決問題的關鍵是泊車用地,對於閒置待開發的公私土地,建設臨時停車場,也能緩解當區的市民泊車所需。
另外,就違例泊車的實際情況而言,2024年警務處發出逾254萬張「牛肉乾」,政府庫房進賬8.1億元,不過告票數目連續兩年減少。今年內會就各項罰款加價完成檢討,估計今個年度相關罰款額約有10億元。雖則如此,當局今次修訂條例增加罰款,其出發點更在於改善社會交通秩序,其初心並非區區10億罰款,更非迫於財政赤字壓力。
違泊之難非駕車人士不能理解其中之苦。在香港這樣寸土寸金的超密集都市,每一寸道路都是城市高效運轉的生命線。然而違例泊車如同血栓,無情阻塞着這條生命線,消防通道、人行橫道前的違泊車輛,曾在緊急時刻延誤救援,每一秒的耽擱都可能關乎生死。
罰款320元難以有效遏制違例泊車,加重罰款勢在必行。新罰款額度使違泊的經濟代價顯著高於周邊停車場費率,從源頭上削弱違泊動機。罰款調整傳遞出政府治理違泊的堅定態度及要求整治違泊行為的社會呼聲。始終,違例泊車的動機不僅僅是貪圖方便,而更多的還是為着慳得幾十蚊,不願尋找就近的停車場。超過正常泊車費數倍的罰款,勢必會起到更為有效的阻嚇力效用。
以法治之規,塑有序之都。提升違泊罰款絕非「為罰而罰」,其本質是以經濟槓桿為支點,守護每位市民暢通出行的權利,這亦是是香港作為國際都會應有的高效與必備的形象。當法治的尺規更加清晰,當違規的成本就會真正「痛徹心扉」,就會有所感悟,城市的運轉才能重歸順暢,井然有序,違例泊車才能得到有效遏制。當然,長遠而言,構建方便快捷的城市泊車網絡,才是化解違例泊車的終極選擇。雖然,法律不外乎人情,但必須在謹守法律的前提下才能講人情,法治社會的香港,更需要建立健全確保市民出行順暢社會秩序的完善法律框架。從維護法治要義的角度看,額外多支付80元,完全可以忽略不計。「牛肉乾」400元確實不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