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鄭久慧
喜見特區政府展現有序取締劣質劏房的決心,積極改善基層市民居住環境,日前房屋局公布及刊憲《簡樸房條例草案》,為劏房業主設立12個月的登記期,從明年3月開始接受登記及認證分間單位,另加36個月的改裝單位工程寬限期,力求逐步有序地在4年過渡時間內推動「簡樸房」規管。
居住環境,是提升市民幸福感與獲得感的重要因素,筆者年幼時也在板間房長大,深知蝸居之苦。如何將為民謀福祉的良好施政願景落到實處,不僅要有完善的法律框架、政策措施及改建指引,更重要是要摸底實際數據,定出詳細預案,因時制宜地不斷調整政策,才能造福草根。再者,取締劏房具分區性質,深水埗油尖旺比比皆是,某些豪宅區例如山頂可能一間都沒有。每區出租單位供應有多有少,更須多做調研,多設預案。
況且這項政策跨越到下屆政府,若有任何政策後果或民生反響,多在寬限期末期才會爆發,若調研不足,下屆政府要執的手尾就長了。據媒體報道,某些無力支付改裝費的劏房業主傾向於經營到寬限期最後一刻,故此政府須盡早有預案,設安全網,提早為弱勢劏房戶安排出路,否則最後階段恐將湧現大量無家者。
為何不先調研為劏房戶登記從而統計劣質劏房數?
劏房是什麼?是社會上最貧窮人士的居所。居所是什麼?是一個人安身立命的家。影響有瓦遮頭居所的政策,絕不是一件小事。
當局應先調研去決定政策細節,登記就是調研。縱觀香港歷史,任何導致市民遷居的政策,都會先進行住戶登記,確定受影響範圍及人數,再決定具體執行方式,而非急於制定法律框架及政策執行期限。無論是早年的清拆寮屋區,乃至於近年市建局的舊區重建收樓,都會反覆進行幾輪登記,先摸了底,在取得確切數據後,再決定怎麼做。
更何況全港有多達110400間劏房,涉及高達約220000名劏房人口,故此受《簡樸房條例草案》影響的規模之大,在本港歷史前所未遇!其中受影響須遷居的劣質劏房戶絕對數以萬計,他們的經濟能力如何,租金負擔能力等重要資料,仍未見確切數據。如何因應其負擔能力,為他們提供有效協助,當局有何預案?
有統計指,約一成劏房沒有鮮風窗,明顯不符合「簡樸房」要求;若算上必須配備獨立廁所,勢必有更多現有劏房不符規格,這都是數以萬計的大數目,影響數萬家庭。據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估計,將有三成不符要求的劏房須還原為無分間單位,數萬劏房戶需要搬離。三成是多少?3萬多戶,多達6萬多人要搬啊!更何況,說到底,到底是逾一成,還是多達三成,乃至於更多,根本沒人說得準。然而訂立一個政策,說不清受影響的市民總數,而且影響的是香港最窮的一群人,這並不負責任。
此外還有一個變數,據媒體報道引述劏房業主表示,大執劏房約需40至50萬元,羊毛出自羊身上,業主不僅會將改裝成本轉嫁到租戶身上,再加上整個「簡樸房」都屬新裝修的,租金只會更貴,甚至翻倍。現時租住無窗、無獨立廚廁、面積狹小的劣質劏房租戶,恐怕未能負擔數以倍增的租金。
有鑒於此,筆者希望提出三個建議:
一、稅務局嚴格審核劏房業主的物業稅申報 統計劏房數據
若說劏房太多了,涉及逾11萬戶,大規模統計有困難,沒那麼多人手,也沒多餘公帑,那麼能否讓政府統計處在「2026年人口普查」幫幫忙,這個大規模中期人口統計在今年4月已經開始小型試驗統計調查,能否重點篩查一下劣質劏房戶的數據,為簡樸房政策鋪路?
或者更簡單而具法律阻嚇力的方式,就是稅局從嚴審核劏房業主的物業稅申報(表格BIR57),從而獲取非常準確的劏房統計數據。現時物業稅報稅表所須填寫的資料非常少,並未要求業主列明出租單位是否為分租單位、各分租單位的面積及具體情形(例如:有沒有窗戶及獨立廁所廚房)、各分租單位的租金及租客資料。眾所周知,將單位分租所得租金一定較高,如果業主隱瞞其單位是劏房,申報時不僅簡單省事,亦可申報較低租金所得,從而少交點稅。近年來,幾乎未聽聞物業稅報稅表的執法檢控定罪新聞,故此稅局可增加報稅表所須申報的內容,並加強執法。
如此一來,其一,可協助摸底全港究竟有多少分租單位,以及單位的具體地址與情況。其二,本港面對千億財赤,正是急需堵塞稅務漏洞的時候,杜絕業主瞞報分租物業租金收入,是稅局應盡的義務。其三,稅局加強稽查,更可協助堵塞現時租約打釐印(Stamp Duty)的漏洞。在本港,簽訂租務合約後,並無法定要求必須打釐印,但一旦打了釐印、向稅局繳交印花稅之後,就會成為一份具法律效力的租約文件,受政府、稅局所認可,從而保障了業主及租客的權益,現時政府已開通網上的電子打釐印服務。打釐印時,須申報詳細資料,包括物業地址,簽約雙方姓名及租金金額。故此,業主很難謊報該單位的租金收入。一般來說,若單一租客承租整個物業單位,為保自身權益不介意支付釐印費,但劏房此類分租單位,會打釐印的簡直麟毛鳳角,再加上政府也不規定必須打,衍生出來的後果就是劏房這些分租單位,缺乏了釐印資料作核查的途徑,當局難以判斷業主是否真誠填報租金。香港現時財赤嚴峻,稅局決不能任由億億聲的物業稅稅金漏走,須盡快優化物業稅申報表,嚴格要求業主,若單位多於一個租客,都要分別列明各分租單位的租金收入。
有人會問,真的有這麼多劏房業主「側側膊唔多覺」嗎?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受訪時披露駭人現狀,在全港逾11萬劏房戶中,僅一半業主填寫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租賃通知書」(表格AR2)。 而「租賃通知書」正正需要業主巨細無遺地列明單位是否分租,各分租單位的詳細資料,包括面積、是否有窗戶、獨立廁所廚房、傢私電器,以及租客姓名等資料。何永賢表示,當局對這5萬多戶「漏報」劏房業主,並無即時執法打算,亦將會在數以年計的簡樸房登記期繼續採取寬容處理。
「租賃通知書」所得的資料將會被差餉署用作物業估價,從而計算差餉和地租的金額。沒申報表格AR2的業主,一經定罪可處港幣一萬元罰款。若涉虛假填報AR2的業主,定罪後不僅可處以港幣一萬元罰款,亦可能被監禁3個月。但參看稅局網頁,似乎《稅務條例》對個人申報物業稅時的隱瞞,大多是罰款了事,罰則較輕。
總括而上各項,當局絕不應寬鬆處理無視「租賃通知書」的5萬多個劏房業主,放棄這個摸底調研全港劏房資料的良機,特別是可以藉此搞清楚劣質劏房的具體地址,方便日後巡查執法。當局更應利用表格AR2較重較清晰的罰則,揪出個別案例進行檢控,促使更多業主盡快申報,力求保障基層劏房戶的權益。另一邊廂,稅局責無旁貸,應該盡快完善物業稅報稅表(表格BIR57),要求業主清晰填報物業是否分租;另外稅局須優化法例,增加監禁罰則,才能杜絕業主瞞報造成數以億計庫房收入的流失!
二、關愛隊及社區客廳精準扶助弱勢劏房戶
簡樸房政策影響的是數以萬計香港最底層的弱勢市民,他們向業主議價的能力極低。例如,即使《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第IVA部早已立法逾年,禁止業主向租客濫收水、電等指明公用設施收費,但實際定罪案例仍非常少,未能杜絕濫收惡行。
為免這些勢單力弱的劏房戶在「簡樸房」的改裝寬限期完結後,仍因經濟拮据而棲身在未登記的不合規「黑市劏房」,特區政府現時不但要完善法律框架及登記政策,更關鍵的是,要實實在在地摸底全港劏房數據,因地制宜篩查出劣質劏房黑點,劃出未來抽查範圍,做好上門巡查、執法懲戒、臨時安置住戶的預案。
從首批關愛隊成立至今已逾兩年,452支隊伍逐漸扎根社區,作為便民利民第一線,秉承着「哪裏有難我就上」,急居民之所急,積極支援社區弱勢人群,上門探訪送暖。照這麼說,關愛隊應對所服務社區的劏房數目有大略統計資料,是否能由民政總署整合數據,回饋給政府,在某些劏房重災區做好預案,協助劏房戶過渡,務求在這個關係到11萬戶、涉22萬最基層市民的大搬遷政策裏面,扮演積極角色!
例如,關愛隊能否做一個居中的協助橋樑,把這兩年工作積攢下來的區內劏房戶聯絡人名單逐個跟進,務必排查出最困難最需要援手的租戶,了解他們未來從劣質劏房過渡到簡樸房,是否有經濟上的困難,是否與業主有搬遷的爭拗,最好做個「早鳥計劃」,協助最窮最老最無能力的一批劏房戶先騰飛起來,飛出未來貴租的簡樸房束縛,飛出可能淪落到露宿街頭的命運,好好利用政府36個月的寬限期,在被房東趕走前,要麼申請過渡房屋,要麼申請公屋,要麼申請安老院舍,要麼改租其他區更廉租的單位。
此外,扶貧委員會由跨部門高官及社會有識之士共同協商政策,其決策對草根階層影響巨大。近年扶貧委員會一直非常注重透過「社區客廳」來協助舊區擠迫戶,特別是致力於服務劏房戶。目前,由社福機構營運的「社區客廳」透過各類型活動及服務,凝聚基層。除了常去社區客廳的較為積極正向的劏房戶,期盼營運機構也能將社區客廳當成一個聯絡點,主動外展接觸老弱殘病、活動能力差的「隱蔽劏房戶」,為他們未雨綢繆,做好過渡到「簡樸房」的準備,讓關懷之光照射到社區裏面生活得最差的「小兄弟」身上。
三、設立救濟機制 免弱勢劏房戶露宿街頭
特區政府在推動「簡樸房」政策前,做了大量增加基層房屋供應的預備工作,值得肯定!隨着過渡性房屋、簡約公屋陸續落成、新公屋供應量亦將大增,政府有力執行「富戶政策」加速收回公屋單位,多管齊下,終於有底氣規範市面上的分租單位,着手解決為人詬病的劣質劏房問題。
安置問題一直是協助劏房戶團體的關注焦點,由於劣質劏房戶集中了香港最草根階層,受影響人數數以萬計,這些團體的擔憂絕對有道理。若期盼鞭策老弱殘病者積極工作,從而有能力支付未來「簡樸房」租金,並不現實。再加上香港的工作機會多集中在市區,不少劏房戶都是早出晚歸、動輒工作12小時的服務業從業員,要他們每天忍受長交通時間入住位置較偏遠的過渡性房屋,亦不現實。而據《簡樸房條例草案》第2頁指出,即使受當局的取締執法行動影響的劏房戶正輪候公屋,亦不會因執法行動而獲提早編配公屋單位,以免對其他輪候公屋的人士並不公平。故此寄望提早上樓,亦不可行。
香港是關愛之都,港人對萬物有情,閒時做義工清理郊野公園,對花草有情;積極舉報虐待貓狗,對動物有情;樂於款待全球遊客,無論「窮遊」或「富遊」同樣歡迎。所以對於700萬人中最弱勢的「小兄弟」,正是發揮港人為善不甘人後精神的良機!
有着全港最全面捐款人名單的八大校長,能否牽頭募捐,籌集資金,為有困難的劏房戶提供過渡居所?民政事務署能否研究在各區社區中心加建數層,作無處容身的劏房戶臨時收容所?房屋署一直為受災害、緊急事故或政府清拆行動影響而無家可歸的人士提供臨時居所,這些位於屯門寶田及大澳龍田臨時收容中心,還有不少位於新界各區的中轉房屋,可否也為弱勢劏房戶敞開大門?
社會是很現實的,業主不是開善堂。「拯救弱勢劏房戶」必須爭分奪秒!稅局與差餉署可盡快執法,要求業主清楚申報分租單位詳情,從而篩查出劣質劏房的位置,越劣質,租住的劏房戶就越弱勢,越需要社會的援手!辨識後,盡快透過關愛隊上門探訪,積極聯絡,務求將他們納入社會保障安全網,皆因申請公屋、過渡房屋、輪候安老院舍都需時甚久,動輒數年,越早申請,弱勢劏房戶被迫睡「棺材房」、甚至淪落到露宿街頭的機率就越低。
期盼政府高瞻遠矚,盡快做好調研,提交預案!亦期盼香港社會各界發揮同舟之情,聯手築起安全網,齊心「兜住」這些分分鐘無家可歸的社會最弱勢群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