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今日(5月7日),立法會三讀通過了《保護海港條例》,此次修例旨在強化對大型填海工程的規管,同時簡化並放寬為改善維港而進行的小規模或非永久填海工程機制,從而為維港發展「拆牆鬆綁」。
根據新修訂的條例,對於海濱長廊、行人板道、單車徑等指定工程,如果其填海總面積不超過0.8公頃,將被允許。而對於非永久填海工程,總面積不得超過3公頃,且工程總時限為七年。這些豁免均須向財政司司長申請,並需信納工程符合公眾利益方可批准。此外,對於大型填海工程,新條例仍將維持嚴謹的規限。項目倡議人必須就工程是否符合凌駕性公眾需要提交報告,並讓公眾提出意見,之後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裁定。

在修例過程中,多位議員發表了看法。其中,管浩鳴表示,一直以來香港社會都有着迷思,深信海港不能發展,而歷屆特區政府也因此不願冒着巨大的政治風險進行有關維多利亞港的工程。《保護海港條例》自實施以來二十多年從未更新,內文僅有4項條文卻嚴格限制維港兩岸的發展,導致臨時工程通通不被批准,碼頭修復亦無法進行,政策變得綁手綁腳,既無法滿足社會對於環境、旅遊的可持續發展需求,更無法真正保護海港。他認為條例有必要作出修改以迎合時代需求。

容海恩也表示,此次修例不僅是對現行《保護海港條例》的重要完善,更是香港在平衡發展與保育、推動社區活力、提升市民生活質素上邁出的關鍵一步。她指出,過去嚴格的「不准填海推定」表面上保護了海港,但卻阻礙了許多改善海濱的小型工程。例如海濱長廊、單車徑、觀景台等設施本是市民親海、樂海的重要載體,卻因繁複的審批程序而拖延多年。

李鎮強則認為,此次修例的名稱應該是「完善海港」多過於「保護海港」,因為我們需要在保護的同時發展。他指出,以往條例太過無差別一刀切,對所有海港填海工程帶來了不合理、不合比例的工作量,從而導致一些工程受到影響。因此,他希望政府能通過此次修例拆除這些緊箍咒和金剛圈,讓社會得到發展,亦令市民受裨益。
(點新聞記者周傾芫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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