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黎岩
本港自1995年起,30年未曾調整水費,這或許是關係市民生活的各項事務中,近30年唯一不曾加價的事項,基於環保及財赤雙重因素的考慮,適當適度適時調整水費,已經成為勢在必行的必然選擇。
香港自疫情以來,百物競貴,市民日常生活所需競相加價,加價容易減價難,雖說本港現時通脹指標並不算高,2022年全年通脹指數僅為1.9%,但市民還是覺得疫後物價漲幅過快過高。早前財政預算案就曾因應庫房赤字高企,提出適時適度檢討公用項目收費,彼時社會焦點更多還是落在公院急診室收費方面。爾後更是因為垃圾收費拖宕再三,現今既然垃圾收費再度擱置,於是乎,基於用者自付的原則,檢討水費加價問題就提上了議事日程。
據統計,本港水費佔住戶開支約0.1%至0.2%,遠較世界其他發達城巿的1%至2%低。以本港中等家庭月入27500元計,每個3人家庭每月用於水務的開支僅僅只有50元,全年約600元,尚不及一家三口周末在外一餐的費用。這一開支也僅僅是全球大多數發達城市開支的十分之一而已,以港人熟悉的倫敦為例,人均月用水30立方,每立方約2.74英鎊(約合港幣25元),差不多每月用於水費的開支約為75元,幾乎是港人3人家庭的1.5倍,意即英國人均水費開支13倍於香港人,如此算來,本港水費顯然有適度加價的空間。
再從整體社會氛圍來看,香港已經進入由治及興的新的發展階段,年初公布的失業率也只有2.8%,大幅低於全球發達經濟體,顯示在本港只要想做事,就一定會有工開,而只要有份工打,一般情況下,養家糊口絕對不成問題。當然,政府也會顧及垃圾徵費阻力大帶來的漣漪效應,擔心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貿然提加價,又會引致民情反彈。務實的做法當然是循序漸進,不會追求一次過「加到好似其他城巿水平。」
從水源來看,本港嚴重缺少淡水資源,幾乎全數依靠從廣東省輸入東江水,特區政府每年向廣東支付的水費,已經由2009年的29億元大幅上漲至2020年的48億元,這顯然是本港用水量急劇增加的必然代價。翻查政府一般收入賬目,水費實際收入更持續下降,由2018/19年約27億元,降至21/22年的約22億元;即使連同排污費等,總收入亦由約44億元,跌至約32億元。簡單的加減抵消,政府尚有16億元的缺口。
若然根據用者自付的原則,就算不計相關養護及行政等開支,單是單純水費,市民每年人均應付640元,若然加上相關的管道養護維修及相應的行政開支,理論上講應該超過1000元,而如上所述,現時港人人均每年只約付水費200元左右,僅及成本20%,即,政府額外承擔市民水費開支的80%。且據水務署歷年年報,全港住宅長期有14%人僅付「0元」水費,即全港逾百萬人毋須付費白用水,這不能不說是香港特區特有的特大福利。
水務署署長黃恩諾早前接受媒體專訪時亦指,目前水務經營賬目成本的收回率(即收回成本比例)僅達79%,創下歷史新低,對維持優質且穩定的供水造成很大挑戰,坦言需及時調整水費,但強調將「人性化」,且以溫和及循序漸進方式處理,「不尋求一次性達致完全收回成本」。
本港水費分住宅用水與商務用水兩種,商業用水收費劃一為每立方米4.58元,住宅用水則設4級分級制,多用多付。在此基礎上,可以考慮積極推動商業用水分級制,雖然有一定難度與阻力,但基於用者自付多用多付的原則,似乎也是天經地義合乎情理的選項。商業用水分級制的難度在哪呢,其實也未必如業界聲稱的那樣難,基本因素有二,營業面積與大廈面積很明顯是最主要的因素,基於這兩個因素決定的分級收費,在理論上是可行的。至於住宅用水的4級制,以現時本港市民年均用水150立方米中位數計,超過50立方倍收,超過100立方三倍收費。至少,首12立方米免費機制應該有機會取消。
30年無加過水費,明顯不符合自由市場經濟的鐵律。至於有人無視千億財赤,聲稱政府仍有7000億財政儲備「唔好喊窮」,現時談加價如同垃圾收費般「不合時」,顯然是經不起推敲的荒誕說辭。
適當增加水費,並通過增加水費模式,教化市民節約用水、珍惜地球資源、增加環保意識,「能慳盡慳」,應該成為可行的施政選項。可見,水費加少少勢在必行。只是「唔好一夜加晒30年未加嘅幅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