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警司陳凱港(社交媒體暱稱「海港sir」)涉於2019年向本地銀行及財務公司提供虛假受僱文件及資料,騙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陳凱港早前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涉案49歲男商人則被裁定一項欺詐罪成。案件今日(1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分別判處陳凱港和男商人監禁6年半和5年。
被告陳凱港(50歲)及汪浩毅(49歲,商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陳被裁定兩罪均成立,汪則首罪罪成。
控罪指,陳凱港涉嫌在5年前串謀一名前督察、現已為商人的汪浩毅,向東亞銀行及華僑永亨信用財務詐騙按揭貸款。陳凱港隱瞞警司身份,訛稱受僱於「出眾資本」,陳凱港胞弟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公司,致使兩間公司合共批出超過2600萬元的貸款。陳凱港於2013年任職警司,現已被停職;汪浩毅則於2007年前任職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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