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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發聲|不良財仔經營方式無王管?苦主嘆連累太太壓力過大流產

【點新聞報道】誤信電話騙案,從財務公司借貸,隨時影響一生。點新聞接到市民羅先生投訴,屢次被財務公司欺騙,以致債台高築,走投無路,有區議員認為政府必須加強規管,制止同類慘劇發生。

醫生確認永久傷殘 失去長工

現年54歲的羅先生於6年前被醫生診斷膝蓋和髖關節軟組織退化,下肢無法用力,屬於永久性傷殘。(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現年54歲的羅先生於6年前被醫生診斷膝蓋和髖關節軟組織退化,下肢無法用力,屬於永久性傷殘。隨着年齡增長,羅先生的雙眼先後遇上問題,繼左眼確診白內障,視力退化至0.2之後,近期就連右眼都出現黃斑病變、糖尿上眼等跡象,醫生懷疑他輕微中風,建議在公立醫院排期,輪候電腦斷層掃描。

由於身體持續惡化,羅先生失去原來餐廳水吧的工作,其間嘗試「打散工」,幾乎沒有一份能長時間維持,「做茶記需要睇手寫單,依家對眼只睇到顏色,睇唔到字體,好難有人願意請」。 據他透露,目前只能靠綜援度日,繼續嘗試自力更生,尋找工作。

羅先生需要服食大量藥物,減輕病痛。(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羅先生需要服食大量藥物,減輕病痛。(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兩度遇上「銷售」電話 致債台高築連累親友

禍不單行的是,即使羅先生收入不穩,被病魔纏身,但有二線財務公司照樣沒有放過「開單」的機會。他憶述,2023年1月,接到推銷電話,對方聲稱代表某連鎖財務公司的推廣部,見到他每月還最低還款,建議到彌敦道某處辦理債務舒緩計劃。當時羅先生信以為真,到訪上址後,發現該處為一間會計師事務所,職員帶他到鄰近的信和中心,找二線財務公司辦理借貸,並從約3萬元的款項收取1萬元手續費。礙於無力償還,羅先生繼續從太太、朋友以及其他財務公司借款。

到2023年3月,羅先生再度遇上推銷電話,對方稱自己為某財務集團的僱員,能對上其個人資料,希望協助他解決債務問題。這時候的羅先生已處於「數冚數」階段,個人債務總額高達20多萬港元。於是,他誤把該財務集團的方案當成「救命水抱」,即時按要求,向指定銀行戶口交付1萬5千元的保證金,無奈最終發現對方是詐騙集團,案件已交由警方調查。

在太太和家人協助下,羅先生的個人債務已減少至現時約3萬元。他提到,太太近期從內地銀行,額外借了12萬元,幫助他償還給香港二線財務公司,又形容自己虧欠太太,「結婚時答應帶她到世界各地遊玩,現在只能違背承諾。而且,太太近期被流產,情緒非常低落」。面對財務困擾,羅先生直言,曾經有自尋短見的看法,惟不願一死了之,見到太太和朋友為他承擔其他債務。

羅先生認為,政府要多加規管,尤其是財務公司有很多潛規則。(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苦主斥「財仔走法律罅」 迫人承諾破產後還款

羅先生認為,政府要多加規管,尤其是財務公司有很多潛規則。以他的個案為例,借了三萬元,需要還兩成利息,但尚未使用,就有人在門口扣起部分費用,「用所謂『門口費』或服務費嘅灰色地帶走法律罅,根本就係詐騙」。羅先生又向記者透露,其中一間二線財務公司要求他簽署合約,以確定破產後仍會支付欠款,否則該公司會保留舉報他涉嫌詐騙的權限。他形容非常無奈,許多不良財務公司不會為放款人提供合約,還款人很多時死無對證。

據破產管理署資料顯示,破產是一項法律程序,是當一名債務人無能力償還債務時,別無選擇下的出路。破產令生效期間,在扣除破產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合理生活開支後,破產人的收入餘額將成為破產資產的一部份,並於扣除有關費用後,以攤還債款的形式派發給各債權人。

與此同時,破產人的財產都會交由破產案受託人管理,直至資產已分發給債權人,以及受託人獲解除職務。一般而言,破產令結束後,便可獲免除所有可證債項,但不包括以欺詐方法招致的債項、因觸犯法例而被判處的罰款和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傷而須作出的賠償等。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解釋,未經法庭或破產管理署署長/受託人批准,破產人不得直接向個別債權人還款。(點新聞圖片)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解釋,未經法庭或破產管理署署長/受託人批准,破產人不得直接向個別債權人還款,形容財務公司要求簽署破產後還款的合約是不被法律承認。西貢區議員黃遠康亦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財務公司不應透過這類文件威迫市民破產後繼續還款,擔心有部分人會鋌而走險,繼續找「爛頭卒」騷擾借款人。

翻查網上資料,截至2024年2月,香港共有2,248個持牌放債人。而羅先生聲稱借款的二線財務公司,按定義為規模較小、非大型銀行或金融機構的財務集團,主要業務集中於貸款服務。由於市場份額相對較小,二線財務公司的知名度較一線低。除一、二線財務之外,香港還有三、四線及非法財務公司。

根據《 放債人條例》,財務公司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貸款或洽商貸款的手續費或開支,中介人或財務公司本身亦不能收取中介費用,但部份二至四線的財務公司會以「扣底財」、「門口費」等方式收取借款人手續費,走在違規經營的邊緣。警方曾多次提醒市民,要找持牌以及信譽良好的財務公司借貸,注意合約的條款及細則,避免誤墮不良借貸陷阱。如果遇到非法放債財務公司或高利貸時,要即通知警方。

黃遠康擔心,近期經濟低迷,利率高企,會有更多人有財務壓力,被迫到這類公司借款度過難關。(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黃遠康:個案屬冰山一角 促請政府加強規管

事實上,羅先生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黃遠康認為,網上不時見到同類個案發生,有市民因債務原因而到不良財務公司借貸,令債務像滾雪球般不斷增加,擔心近期經濟低迷,利率高企,會有更多人有財務壓力,被迫到這類公司借款度過難關。

黃遠康批評,這些不良手法根本是落井下石,趁火打劫,表面上容易借款,引人入局,實際上以不同名義巧立名目,收取費用,減少市民可供使用的借款金額,例如手續費、介紹費等等。他更不時聽到,坊間有財務公司將客戶的個人資料,賣給其他同行並作商業用途,促請政府加強規管。

(點新聞記者王俊傑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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