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今年初本港發生多宗街頭搶劫案。有操普通話女子,於多區兜搭老翁,稱可以提供按摩服務,誘使老翁走到後樓梯間,再趁機搶去他們頸上金鏈。涉案的5名內地男女今日(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串謀盜竊等共3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處各人入獄10至14個月。
被告依次為劉英紅(52歲,公司經理)、方明香(52歲,農夫)、李雲祥(54歲,公司經理)、黃發勝(51歲,地盤工人)及李紅(52歲,退休人士),均持雙程證來港,劉英紅和李雲祥、方明香和黃發勝為夫婦關係。
控罪指,劉、方、李雲祥及黃於今年3月4日,串謀在香港仔東勝道2號2樓樓梯偷竊一條屬於陳和東的金鏈連玉墜,價值2萬元;及於4月4日在紅磡蕪湖街紅湖大廈1樓樓梯串謀偷竊一條屬於高俊豪的金鏈,價值3萬元。李紅則於年4月4日,在馬鞍山恆錦街恆安邨停車場後樓梯偷竊一條屬於郭乖的金鏈,價值港幣2.5萬元。
警誡下,5人均聲稱來港觀光。法官判刑時指,被告以訪客身份來港,為案中嚴重之處,案件帶有掠奪因素,被告夥同犯案及有預謀,行為可恥,終判處李紅入獄10個月、其餘4名被告則入獄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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