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沙田驚現「碰瓷黨」 律師:涉欺詐及恐嚇最高可囚14年

疫情下搵食艱難,沙田竟驚現「碰瓷黨」?有市民昨晚(27日)駕車駛至沙田第一城銀城街,一名戴口罩金髮青年突然衝出馬路,撞向車頭擋風玻璃,然後手指指,要求司機落車,但行車記錄儀已錄得全過程,醒目司機成功擊退「碰瓷黨」。事件引起駕駛人士關注,短片迅即廣傳,有沙田區議員對事件感到驚訝,要求警方加強巡邏,打擊「碰瓷黨」。

由讀者向點新聞提供的短片顯示,事發於昨晚上8時許,沙田第一城附近,一部汽車由得利街左轉出銀城街,一名站在巴士站前的金髮青年,趁前方有小巴落客、汽車減速時,突然急步走出馬路,以身體撞向汽車擋風玻璃,期間青年站起身,又再倚偎在車頭,然後見司機沒反應,又彈起身手指指,揮揮手,示意司機立即落車。「有車cam、報警!」司機不為所動,向青年高呼,已有行車記錄儀拍得整個過程,又立即按動手機,青年見「碰瓷」奸計不得逞,惟有乖乖站在旁邊,司機隨即駕車離開。點新聞已向警方查詢,警方表示正了解事件。

「好耐冇聽過有咁嘅事發生,估唔到沙田都有!」沙田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委員林港坤表示,區內從未發生類似事件,對事件感到非常震驚,希望警方介入調查及嚴厲執法,會提醒街坊多加注意,建議在駕駛者車內安裝行車記錄儀,保障自己。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表示,從片段顯示,司機完全遵守交通規則,反而金髮青年衝出馬路,可被罰款2000元,車主的行車記錄儀可作為證據,就算金髮青年報稱受傷,司機仍無需負上任何法律責任。相反,金髮青年在過程中,若要求賠償,意圖藉非法手段,取得第三者保險賠償,可被控欺詐罪,若然涉及恐嚇勒索,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兩罪的最高刑罰,同樣可被判監禁14年,視乎被告的背景及是否有前科,他兩年前曾經處理同類案件,法庭一般而言,會判監,並以「年」作為量刑單位。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則提醒,無論車上是否安裝行車紀錄儀,都切勿落車,慎防對方有其他企圖,要立即報警,由警方介入調查,保障自己,也幫助他人。

若然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儀,不幸遇到「碰瓷黨」怎樣是好?大律師蕭震然建議,駕駛者留在車上,先報警,然後用手機,繼續拍攝整個過程,只要對方作出恐嚇勒索,有關片段仍然可以作為呈堂證供。此外,若然有足夠證據,證明對方蓄意撞向汽車,並導致汽車損毀,車主仍然可以循民事程序索償。

(點新聞記者 馮錫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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