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R醫學美容集團2012年為女顧客進行醫學美容療程,導致3人出現敗血性休克,最終釀1死2傷殘的案件,負責施針的涉案女醫生麥允齡,本月1日經陪審團一致裁定,誤殺罪名成立。高等法院法官今日(8日)判決麥允齡入獄3年半。
辯方早前求情透露,麥於2006年從中大醫科畢業,經實習後成為私人執業醫生,並加入DR集團。她在案發後暫停行醫,至2014年重新執業。此外,麥已婚並育有一名4歲女兒。惟女兒發展遲緩,需接受特殊教育。辯方求情又指,麥在案中判斷失誤,亦錯對僱主忠心,和對他人過分信任。
據悉,DR集團的創辦人周向榮及技術員陳冠忠早於2017年底被裁定誤殺罪成,分別被判囚12年及10年。而當年初審是第三被告的麥允齡,因陪審團未能達至大比數的有效裁決,故法庭下令今年重審。本案中的46歲女死者陳宛琳自2010年起光顧DR美容集團,2012年10月3日接受CIR療程後翌日工作,反應遲緩,而且皮膚泛白,中午送院途中出現發燒,四肢變紫色。陳宛琳往院期間呼吸系統衰竭,腹部疼痛並出現腹瀉等症狀,直至同月10日器官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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