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華豐大廈昨日發生致命三級火,造成5人死亡、40餘人受傷的慘劇。發生火災的華豐大廈建於1964年,已有60年樓齡,當中賓館林立至少有35間;屋宇署早年揭發大廈有僭建物,勒令清拆,惟其中多數業主抗旨不遵,甚至在如此悲劇面前,仍振振有詞地懇求屋宇署網開一面手下留情,不要一刀切清拆。痛定思痛,當局應當從修訂包括建築物條例、消防條例、旅館業條例、業主法團條例等相關法例,甚至擬定專項針對超過半世紀的「三無」舊樓的規管法例,唯其從嚴執法,加大罰則,才能避免慘劇發生。也正因為如此,外界由此強烈質疑,倘若繼續允許此等「三無大廈」無王管的灰色地帶存在,即將推行的垃圾收費又將如何落實到每樓每層每家每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