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區政府建議上調數項多年未曾調整的交通收費和定額罰款,其中俗稱「牛肉乾」的違例泊車定額罰款將由320元加至400元,其他與道路安全和交通擠塞相關的19項違例事項(見表)各調高50%,當中超速逾每小時45公里的定額罰款由1,000元增至1,500元,以加強保障交通安全與交通暢順。相關條例將以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作修訂,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將於本月30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相關動議。新定額罰款將於立法會通過決議後的半年內生效,預計於明年1月1日生效。
大部分定額罰款31年未調整
特區政府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指出,違例泊車和大部分交通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已31年未曾調整,罰款額的阻嚇力或因其間的通脹而有所抵消。該局亦注意到部分交通罪行數字仍有上升或居高不下的趨勢,相信調整相關交通罪行的罰款額有助提高阻嚇力,加強保障道路安全和暢順。政府同時會加大泊車位供應,盡量滿足需求。
其中路邊停車收費錶(俗稱「咪錶」)的最高收費,由每15分鐘2元調整至每15分鐘4元,即每小時最高收費為16元,以加快車位流轉,滿足駕駛者短期泊車需求。新收費將於今年9月28日起實施,至於貨車、巴士及旅遊巴士泊車位的咪錶收費則維持不變。
另外,現時電動私家車的牌照費按車輛淨重收費,與燃油私家車的牌照費有時相差約6倍,政府建議調整電動私家車每年牌照費的收費架構,改以額定功率收取牌費,並按額定功率分為5個層級,分階段調整收費,今年11月1日起實施,適用於新登記的電動私家車,現有電動私家車可獲4個月寬限期。例如,額定功率不大於75千瓦的電動私家車,牌費將由今年11月1日的1,500元逐步調升至2030年1月起的3,000元;大於225千瓦的私家車牌費則由5,000元調升至11,000元。政府發言人表示,調整後,電動私家車仍較現時燃油車牌費低25%至40%不等。

(來源:香港文匯報 記者:蔡學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