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在今日(18日)立法會會議上,有議員關注在「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有企業為滿足外勞與本地勞工比例不得低於一比二的要求,以兼職方式聘請本地員工,或安排外勞擔任與申請不一致的崗位。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回應指,僱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包括不符合人手比例的規定、安排輸入勞工擔任標準合約訂明以外的職務,勞工處會對僱主作出行政制裁,包括撤銷僱主已獲得的輸入勞工批准,以及拒絕處理僱主在隨後最多兩年提交的其他申請。
孫玉菡表示,勞工處一直嚴謹處理每宗優化計劃的申請。僱主必須先進行四星期本地招聘,優先聘請合適的本地工人填補空缺。他強調,勞工處的勞工督察會不時巡查優化計劃下輸入勞工的工作地點,查核僱主有否遵守《僱傭條例》和優化計劃的規定,並要求僱主申報全職本地僱員及輸入勞工的資料和相關人手比例。僱主不得以輸入勞工取代在職本地僱員,如需裁員應先裁減輸入勞工。他說勞工處已設立投訴專線(2150 6363),若僱員懷疑因僱主聘用輸入勞工而遭解僱,勞工處會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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