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威脅啟德體育園放炸彈 35歲男被控4罪還押再訊

警方國安處落案起訴一名35歲男子,涉4項「炸彈嚇詐行為」罪。(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警方國安處落案起訴一名35歲男子,涉4項「炸彈嚇詐行為」罪,今日(4日)下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法庭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下月29日再訊,被告期間要還押。

警方將會調查被告社交平台言論是否涉及其他罪行,並檢查被告的手機、電腦及汽車錄影系統有否與控罪相關資料。

警方國安處前日拘捕被告,指他在4月29日至上月13日期間,多次透過電話、電郵和即時通訊軟件向警方發放訊息,聲稱將引爆藏於中央駐港機構及啟德體育園內的炸彈,及宣揚「港獨」、「台獨」及廢除香港國安法等訊息。

警方同時拘捕4名年齡24至38歲女子,在她們的住所搜獲一批涉案的電子通訊工具,包括電話和電腦設備,4人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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