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黎岩
申訴專員公署網站近日被媒體揭發移除調查政府部門的大量報告及資料,並移除「《公開資料守則》個案欄目」,引起外界關注,特別是部分議員對此似有不滿,認為或會削弱申訴公署對包括政府運作的監督。多位議員更是議論紛紛,呼籲公署解畫並回復有關調查報告供公眾查閱,由此掀起了申訴專員公署茶杯裏的風波。
署方昨日在回應議員質疑時解釋稱,2023年4月之前的調查報告已「不合時宜」,甚或對公眾有所誤導。實際情況是,兩年前公開的調查報告,很大程度上是指當時的實際情況,公署彼時做出是項調查並提出切實可行的改正建議,相信以特區政府各部門現行的運行機制,特別是香港特有的怕投訴的大眾心理,被點名的部門或機構料已經做出了跟進與改善。照一般邏輯,任何一個部門首長都不願自己的部門被公開點名,而報告曝光也無形中帶來直接壓力。面對社會壓力,雖不敢說是會痛改前非,至少一定會覺今是而昨非,做出相應的改善。若果報告依然高高掛在申訴專員網站上,普羅大眾偶爾上網翻閱,在未仔細查看報告調查範圍及時間的情況下,很自然地會將2023年當時的舊貌誤以為是今時今日的「新顏」,繼而質疑政府運作成效,着實對政府不公,也對勤政為民的公務員不公。
有鑒於移除部分調查報告可能造成所謂「動機」不純式的誤會。署方昨日表示,20日起公眾可透過填寫公署網站上的「查閱公署資料申請表格」,或以電郵、書面方式向公署提出申請,查閱公署網站以外而公署可提供的資料。
其實,申訴專員公署設立網站的目的,一方面是發放最新資訊,另一方面主要是方便市民提出申訴。公署不時檢視及更新網站上發布的內容,目的是為確保網站內容準確合時,方便公眾瀏覽及搜尋最新和最相關的調查報告及資訊。
翻查資料,申訴專員公署上一次網站更新於2022年,當時亦曾將過時陳舊的、且相關部門已經做出切實有效的跟進改進的調查報告從網站移除,而只保留最近十年的調查報告。是次網站更新,從執行層面看與2022年網站更新的處理相同,所有相關的調查報告及檔案已長期保存,並沒有銷毀,公眾仍可透過公署相關渠道索閱查詢有關報告內容,並不存在刻意刪除或粉飾天下太平的不良動機。
既然公眾仍可循正常途徑查閱相關資訊,且相關報告確實已經過時,個別人士藉此發揮無限想象力做出無端揣測,其一是對公署不公,其二也是對政府相關機構不公,這樣信息不對稱的添油加醋式的揣測分析,或多或少都有點想上頭條的意味。據悉,有議員已經不嫌麻煩地即時去信公署,強烈要求公署恢復被移除資料,以及召開記者會向公眾解釋。此番舉動多少有點借題發揮、小題大做的嫌疑。
眾所周知,申訴專員公署是直接向特首負責的、監督政府及各公營機構的獨立法定機構,對於公署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發布的各項調查報告,不僅僅被點名的機構都相當重視,社會各界、尤其是媒體也盯得很緊,立法會議員更加會督促其作出改進,當然具體落實及改進的成效,則是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監督。整項監督機制多年來已經形成了調查、監督、落實的行之有效的運作機制。
退一萬步講,當今社會瞬息萬變,三年前的情況,放在當下,或已經全然不合時宜,甚或早已面目全非,甚至個別被調查監督的機構已經物是人非,甚至不復存在。又有誰還會在意三年前甚至更早的監督批評報告,在今天仍然具有特定效果呢?申訴公署的調查報告不是阿媽教子,終身有效,即便是阿媽教子,若然已經做出明顯改善,個仔是否還有必要時時回味阿媽當年的說話嗎?
據政府方面反饋的資訊,近年來公署給予政府部門及相關公營機構的建議,一般在兩年多內已獲得落實,2023年4月之前的調查報告已不合時宜,甚或對公眾有所誤導。公署經詳細檢視後,將不再反映現況的調查報告及內容移除,並只保留至最近的3個年度。當然,在落實的成效方面,確實會出現各說各話各有所見的情況,有議員就認為市民未必認為政府已落實建議,「未必覺得100分」。
當然,最好的情況就是,報告指向的部門或機構,在一定的時限內向公署提交作出相應改善改進的KPI報告,在不違反保密機制的前提下,附列於調查報告之後,讓關注政府運作的市民或媒體,能夠隨時掌握由報告到改善過程的實際成效,以打消其中不必要的顧慮。
總而言之,申訴專員公署今次對公署發放資訊作出的調整,雖然有足夠的理據,但在外界一般的認知上似乎未必能夠被接受。不論如何,已經確實過時的資訊,一般來講不大可能還會被市民關注。既然如是,若然繼續出現在申訴公署網站,難免會引起誤讀誤判,正正因為這樣的考量,公署才作出相應的改變,而這也是符合公署一貫的做法,公署同時也提供相應的途徑,給關注相關議題的市民查閱舊資訊的途徑,並不存在粉飾太平如此言過其實的情況。
各界對於此類改變大可不必浮想聯翩,而應該抱持客觀理性的取態。畢竟,在現今資訊爆炸的年代,想要獲取公營機構的運作資訊,都是易於反掌,斷然不會因為不能直接查閱申訴專員公署的過往過時報告,就小題大做地誤以為時公署想替政府掩飾什麼,有關的揣測臆測顯然有失理性理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