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今日(19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條例目的是加強「關鍵基礎設施」的電腦系統的保安能力,減低必要服務因網絡攻擊被擾亂或破壞的可能,提升香港整體的電腦系統安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期望草案可於2026年1月1日生效,政府將成立專職辦公室,2016年中起逐步分階段指定關鍵基礎設施及關鍵電腦系統。
「關鍵基礎設施」包括兩類,第一類是提供必要服務的基礎設施,包括能源、交通、資訊科技、醫療、銀行等8個界別;第二類是維持重要社會和經濟活動的基礎設施,例如主要體育場地、表演場地、科技園區等。這些機構的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要遵守三大類法定責任,包括設立電腦系統安全部門、報告關鍵電腦系統的重大變化、制定保安管理計劃、至少每兩年參與一次保安演習,並需制定應急計劃。
鄧炳強指,關鍵基礎設施是維持社會正常運作,和市民日常生活的必須設施,條例草案確保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者,採取適當措施保護電腦系統,減低網絡攻擊導致必要服務受影響的機會,提升香港整體電腦系統安全。他強調,保障關鍵基礎設施的電腦系統安全,絕非針對個人資料或商業秘密,規管當局在執行條例期間,如果要向營運者及相關機構索取資料,必須合理行使條例草案中索取資料的權利;同時受規管的均為大型機構,中小型企業及一般市民不受影響,而條例草案沒有域外效力,當局不可以在香港境外執行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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