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政府曾於2015年擬備《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草稿,後因不少單親人士就立法建議表示憂慮而擱置;本屆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於去年6月提出重啟立法建議。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19日)在立法會會議表示,根據社署最新收集的意見,社會現時普遍仍然對有關管養權的命令欠缺認知,甚至存有誤解,政府認為不應強行重啟立法程序,應加強推行公眾教育,改變根深蒂固的觀念。他相信,若大部分受眾能解開心結,立法工作自然水到渠成。
孫玉菡指,社署於去年下半年通過共享親職支援中心及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收集服務使用者的意見,問卷調查結果顯示,約七成受訪者同意就作出關乎子女重大決定前知會前配偶,但若要先取得前配偶的同意或書面確認,表示同意的受訪者下降至五成六。另有超過六成一的受訪者反對以立法方式,讓不獲判與子女同住的前配偶有權參與影響子女的福利和未來的重大決定。
孫玉菡說,最新調查顯示離異父母傾向注重維護其對管養子女擁有的權利,相對而言可能忽略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原則,與另一方共同參與及肩負撫養孩子的持續責任。因此政府認為在決定是否重啟立法程序前,應加強推行公眾教育,改變根深蒂固的觀念,讓離異父母明白雙方對子女負有的共同責任,而非兩者為爭奪管養子女的權利而提出無謂的法律爭拗,因而損害子女的最佳利益。
孫玉菡表示,勞福局及社署計劃明年推出全新加強版公眾教育活動,在社會不同層面推廣離異父母對子女的持續共同責任觀念,包括讓單親人士充分了解法庭現時有關管養權命令的判決準則,減少他/她們對立法建議的疑慮。他補充,推出公眾教育活動一段時間後,政府會評估是否能有效地將「共同父母責任」的觀念植根於離異父母心中,繼而考慮應否把立法建議重新提上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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