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陳術
傳出消息多時,特區政府終於公布彩虹邨重建方案,並會於下月5日,就方案諮詢黃大仙區議員,有11幢樓宇、7400個單位以及1.8萬名住戶的彩虹邨,終於要走入歷史。對喜歡、懷念舊屋邨的人而言,或會為彩虹邨拆卸感到婉惜;但對居民福祉以至安全而言,舊屋邨要清拆以及重建,是必然發生的事。正當坊間討論彩虹邨重建時間、搬遷方案等問題時,筆者把問題「放大一點」,就是要重建一條舊屋邨如此費勁,十多年後香港約有三成公屋都有50年樓齡,屆時的重建工作是何等艱難。
今次要重建的彩虹邨,在1962年入伙,至今已62年,在香港眾多公共屋邨中,彩虹邨可說是代表,其遊樂場更是市民、旅客的打卡點,但屋邨舊了,自然亦有日久失修的問題,重建決定合理,亦符合居民利益。在三期的重建中,首期住戶未能原邨安置,預計會搬到幾年後落成的新美東邨,而第二、三期的住戶,則可以原邨搬遷至重建後的新樓,預料整個重建計劃需時大約15年。
關於重建計劃,有人認為重建時間太久,應適當地壓縮時間,亦有議員希望盡量保留第二、第三期的空置單位,先將單位預留給受影響住戶。對於壓縮時間的問題,筆者認為技術上可行,因為現時的建築技術、流程,政府或有條件把時間再加快,將建築期縮短;至於把第二、三期空置單位留給第一期要搬的住戶,不是不可行,但這些住戶到第二、三期要清拆時,就要再搬遷多一次,筆者建議若採取這做法,應是把第二、三期的空置單位,留給第一期最年長、行動不便且極不願意搬遷的住戶,但如何挑選,當中也有難度。
除了彩虹邨重建,筆者看到一個更大的房屋問題,就是重建一條屋邨要如此花費氣力,其他舊屋邨要重建又如何?根據2022年資料,全港約有25.3萬個房委會公屋單位,樓齡為36年或以上,佔公屋總數過三成;其中2.9萬個單位,樓齡更達到50年或以上。部分樓齡達50年或以上的公屋,已被納入重建計劃,筆者認為更大問題是,用以上數據為基礎,大約12年後,全港有超過三成公屋樓齡達50年或以上,政府的應對方案是「到時再算」,還是未雨綢繆?
筆者明白,重建公屋,而且要大規模重建公屋是極不容易的工作,不過,如果社會不及早設計好將來的重建計劃(要有整全方案、方向),將來大批高樓齡公屋同時存在才想方法,可能就會更加艱難。其實,重建不同公屋除了能改善公屋戶的居住環境,還能透過增加地積比等方式,在相同的土地增加房屋供應,筆者支持政府及早計劃,重建更多屋邨之餘,增加公屋供應。一個小建議,就是香港的不同公共屋邨,可以各具不同的特色,繼續成為市民、遊客的打卡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