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24日,點新聞記者從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獲悉,備受港澳投資者關注的「跨境理財通」升級版已經推出。相比2021年實施的版本,「跨境理財通」2.0版在投資者准入條件、參與機構範圍、合格投資產品範圍、個人投資者額度等方面進行了優化升級。記者注意到,新版本政策新增了內地投資者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的可選條件,讓更多大灣區居民能夠參與跨境投資。
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表示,為順應各方參與主體的訴求,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聚焦提升便利性、拓寬市場、規範服務,從四方面對試點政策進行優化。
一是優化投資者准入條件。調整「南向通」業務的內地投資者參與條件,內地投資者參與門檻從要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降低為「滿2年」。同時,新增內地投資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的可選條件,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
二是適當提高個人投資者額度。將個人投資者額度從100萬元人民幣提高到300萬元人民幣。如個人同時通過銀行和證券公司參與試點的,兩種渠道分別各有150萬額度。
三是拓寬業務試點範圍。增加證券公司參與試點,同時將內地銷售銀行的人民幣存款產品納入「北向通」合資格產品範圍,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由「R1至R3」擴大為「R1至R4」風險等級(不含商品期貨基金),更好滿足大灣區居民多樣化投資需求。
四是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細化明確境內銷售機構、境內合作機構展業行為規範,引導金融機構為大灣區居民提供優質金融服務。
「《實施細則》修訂後,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參與『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將更加便利,參與渠道更加多元,可購買的理財產品更加豐富。」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表示,「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優化將進一步提升灣區居民資產配置的吸引力,更好滿足灣區居民跨境投資和跨境理財需求,有效促進大灣區民生融合,推動大灣區建設高質量發展。
「跨境理財通」業務是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和港澳投資者通過區內金融機構體系建立的閉環式資金管道,跨境投資對方金融機構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跨境理財通」分為「北向通」和「南向通」,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證券公司。根據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最新披露,截至2023年末,粵港澳大灣區參與「跨境理財通」個人投資者6.92萬人,包括港澳投資者4.54萬人,內地投資者2.38萬人,涉及相關資金跨境匯劃4.33萬筆,金額128.10億元。
(點新聞記者盧靜怡廣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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