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黎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幾經纏訟波折押後至12月18日開審。近日,又有10位天主教樞機及總主教,完全離經叛道地背離自中世紀以來教界既已信奉遵從的政教分離普世原則,聯署呼籲香港特區政府即時無條件釋放黎智英。該項聯署於11月1日包括美國、印度、澳洲、立陶宛、英國等地的10名天主教樞機及總主教策動。
這10名樞機主教及總主教妄圖利用他們特殊的神職身份拯救涉嫌勾結外力、煽惑暴力顛覆合法政權而身陷囹圄的黎智英,似乎忘卻了他們的身份,忘卻了作為虔誠的教徒本應該遵從的政教分離原則,甚至忘卻了他們心心念念的《聖經》。
《新約聖經》哥林多後書6章15節寫到:「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旦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看來這班樞機主教或許迄今尚未整明白基督與撒旦的本質區別。據說,撒旦曾召集三分之一的天使加入反叛上帝的隊伍。在伊甸園中,撒旦更引誘夏娃和亞當吃下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把罪惡引入世界。成書已有1800年歷史的《新約聖經》中描述的這段故仔,乍看起來,似乎是專門為黎智英編寫而成,而黎智英看似確實汲取了《新約聖經》中的這段精華。
政教分離源於歐洲的宗教改革運動。馬丁·路德、加爾文等人領導的宗教改革,這些先知從宗教發展的歷史沿革,深刻反省了世俗王權與教會權力爭鬥糾纏及其各自的界限,洞悉了宗教纏繞世俗政權的弊端,並明確提出了政教分離的主張。
嚴格意義上講,政府是直接負責管治社會的國家機構。教會是指統管某一宗教信仰信徒的宗教組織,簡單講,是管治教化人類心靈的組織。美國是第一個在憲法中明確規定政教分離的世俗共和制國家,在1791年起實施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明文規定:「國會不得制定關於設立國教或禁止宗教自由之法律。」國家不會干涉宗教信仰自由,反過來講,宗教力量亦不得左右影響國家政治生態,可謂相敬如賓,井水不犯河水。
1789年法國大革命後,法國通過的法國人權和公民權宣言亦明確確認政教分離,雖然之後短暫復辟的拿破崙一世恢復了天主教的國教地位,但也只是樹立天主教在法國的尊崇地位,以達到維護並鞏固其皇權的世俗目的,教會勢力仍然完全從屬於皇權,匍匐於皇帝腳下。1905年,法國徹底實行完全的政教分離,把宗教從公共權力領域中剔除出去。
從當代西方政治體制演變的歷史軌跡來看,現代社會政治更趨向於純粹的世俗主義方向,雖然政府一般情況下不會承認亦不會設立國教,教會在政府施政時也斷然不會享有任何優惠及特權,宗教與政治勢力互不相干,政治決定不受宗教勢力所影響,雖然宗教勢力偶爾也會試圖染指世俗政治,比如像今次呼籲無條件釋放黎智英,但世俗政治通常都不為所動。
但是,教會勢力畢竟還是肉身俗人,不會清高,不會純粹,也會有貪念,時不時還是會想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社會。最先實行政教分離的美國,宗教組織對政治的影響力甚至高於其他歐美已發展國家,特別是在選舉年份,為何多年來共和民主兩黨在墮胎法案上喋喋不休地爭吵但卻舉棋不定,這其中就明顯地摻雜着宗教勢力的影響力。就算是加拿大、澳洲、巴西、阿根廷、菲律賓、韓國等在立國時已在國家憲法中確立政教分離的國家,亦較歐洲有更大的宗教影響力,反倒是天主教及宗教改革發源地的德國,教會力量始終謹守政教分離的底線。
為何是來自美國、英國、立陶宛、澳洲、加拿大國家的樞機主教發聲發難呢?完全是因為這幾個國家素來堅持與中國作對的政治立場,若果講到這個層面,相信讀者也會釋然,原來如此,這也顯現出這些國家在奉行政教分離原則中的宗教勢力向世俗勢力叩頭的奇特現象。
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力、煽惑對抗顛覆合法政權,策動暴力犯罪活動的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的種種言行,早已白紙黑字地刻印在壹傳媒的大幅紙張及網絡媒體上,當然也印記在市民的腦海中,這是無可否認的事實。奇怪的是,外國天主教領袖卻作出顛倒是非的言論,對香港特區內部事務和香港特區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作出明目張膽的干預。
今次外國教會勢力如斯搞作,明顯地犯了大忌:一是違背了教界奉行的政教分離原則;二是干涉他國內部事務;三是妨礙司法公正,有礙司法公義;四是指鹿為馬顛倒黑白;五是藐視香港特區依據基本法享有的獨立審判權;六是與涉嫌挑戰憲制秩序、煽惑暴力犯罪的黎智英同聲同氣。正如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所言:「作出任何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或發表該等言論,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古蘭經》7章13節主有言:「你從這裏下去吧!你不該在這裏自大。你出去吧!你確是卑賤的!」神聖的教職是否卑賤不敢妄言,但如斯呱噪,確實不該,確實不該在這裏自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