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就立法規管「劏房」租務的研究已近尾聲,並將於本月底向政府提交報告。民建聯今日(29日)發布調查報告稱,七成受訪者贊成設立「劏房租務管制」,四成人支持劏房租金加幅「同公屋加租一様每兩年加租,上限不高於一成」。
民建聯在3月17日至24日期間,訪問448名市民,發現有五成半受訪者認為,若劏房租戶沒有違反租約,應獲得優先續租權,近四成人認為「通知期」為一個月或最少三個月。此外,亦有四成受訪者贊成向受租務管制的業主,提供財政誘因以鼓勵他們出租物業。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劏房租管」條例需訂立每份租約的租金加幅上限,每份為期2年的租約,加幅不應高於一成,具體加幅,可交由條例設立的法定組織決定;在租約期滿后,如租客願意支付當時訂定的租金,業主應讓租客優先續租,保障租戶有「2+2」共四年期的租約;必須訂立書面合約保障權益,爭取在7月底立法會休會前完成「劏房租管」立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則表示,由於租盤供應緊張,要劏房租戶在一個月內完成搬遷,會有困難,傾向以兩個月作為通知期,讓雙方有合理時間作出準備;政府也要將濫收水費、電費納入條例並設立罰則;落實「劏房租管」條例可由「差餉物業估價署」及「土地審裁處」先行增加人手配合,若不能應付,則可以成立專門機構,以訂立法定租金調整幅度、處理租務糾紛、監察條例執行,以及審批條例相關的申請,如申請收回單位自住或進行大型樓宇維修等。
(點新聞記者李斯哲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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