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馬大橋通航限高放寬至57米 助本港船務及港口業發展

政府將於本周五刊憲,放寬青馬大橋限高至57米,措施於下年1月28日生效。(點新聞資料圖片)

政府今日(2日)宣布,將於本周五(4日)刊憲,將青馬大橋的通航高度限制,由現時53米放寬至57米,由明年1月28日生效。政府表示,放寬通航高度限制後,有利運載超過1萬個標準貨櫃的較大型遠洋輪船進出本港港口,促進本港船務及港口業可持續發展。

措施生效後,高度低於54.6米的船隻可隨時進出該橋區域;高度介乎54.6至57米的船隻,可於該橋的可移動橋底吊機架靠泊在青衣橋塔和馬灣橋塔時,進出該橋區域。路政署會每兩星期一次,於網上公布該些高度船隻的指明可供通航時段。至於高於57米的船隻,除非獲海事處處長允許,不得通過該橋區域。

運輸及房屋局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及《商船(本地船隻)條例》,放寬青馬大橋的通航高度限制。文件指,本港港口是全球十大最繁忙貨櫃港,亦是珠三角地區主要轉運樞紐港,以去年為例本港港口處理約1830萬個20呎標準貨櫃,當中約60%屬轉運貨物。文件又指,青馬大橋橫越馬灣海峽,該海峽是連接本港與珠三角港口的其中一條主要航道,但該橋自1997年通車以來,一直維持通航高度限制於自海面起計53米,若船隻高度超過53米,需取得海處處處長逐次按情況批評,方可通過該橋區域。然而,近年國際船運業採用可運載超過1萬個標準貨櫃的較大型遠洋輪船,該些船隻高度有時候會超出限制,每次經過該橋時需事先取得海事處酌情批准,令船公司計劃和設定航線時面對變數,情況不理想,可能令船公司轉為選擇區內其他港口作貨物轉運。因此,政府計劃將相關通航高度限制,放寬至由海面起計5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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