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金融30條」重磅發布!研究加快設立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

【點新聞報道】5月12日,據人民銀行官網,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戰略部署,落實《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要求,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從完善創新創業金融服務、加強社會民生領域金融服務、發展特色金融服務、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開展跨境金融創新與交流、完善金融監管機制等方面提出30條重點舉措,推動廣州南沙在粵港澳大灣區「新發展格局戰略支點、高質量發展示範地、中國式現代化引領地」建設中更好發揮引領帶動作用。
在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方面,《意見》提到,積極研究加快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相關工作。積極引入主權財富基金、家族辦公室、風投創投等多元化投資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投資者依法申請設立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參控股境內期貨公司。高標準建設南沙國際金融島、明珠金融創新集聚區、期貨產業園等平台,為港澳金融機構跨境辦公提供空間載體。
在支持青年創新創業方面,《意見》指出,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及入駐南沙青年創業平台的企業、項目同等享受當地創業貸款貼息、擔保費補貼、企業保險補貼、貸款風險補償等扶持政策。進一步便利港澳創業青年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支持金融機構吸納港澳居民就業、實習。
在推動跨境支付服務便利化方面,《意見》提到,有序擴大港澳居民代理見證開戶試點銀行範圍,探索試點開展信用卡視頻面簽。支持銀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清算機構合作依法合規開展跨境支付業務。穩步推動數字人民幣創新應用,鼓勵金融機構參與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建設。
在推動跨境信用融資便利化方面,支持粵港澳三地徵信機構開展跨境合作,探索推進徵信產品互認。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允許在南沙和港澳地區均有分支機構的銀行開展內部數據跨境流動試點。在港澳居民同意前提下,允許在南沙的港資或澳資銀行共享其母行掌握的同一居民信用狀況。
《意見》指出,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加快建設規則銜接機制對接高地。一是探索適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的資金結算政策。提升自由貿易賬戶系統功能,優化賬戶規則,進一步拓展自由貿易賬戶試點銀行範圍。鼓勵金融機構充分利用自由貿易賬戶、境外機構境內賬戶等為境外機構提供國際結算、資金交易、全球授信、跨境資金管理等綜合金融服務。二是構建便利內外聯動的期現貨市場交易規則。支持在廣州期貨交易所推出與香港交易所跨境合作品種,積極探索期貨品種國際合作新模式。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穩妥有序將已上市的期貨期權產品申請為允許境外交易者參與交易的特定品種。支持南沙建設商品期貨交割中心,完善覆蓋期現貨市場的一體化產業服務體系。三是構建便利開展跨境保險業務的交易規則。支持為符合政策規定的經常項下保險業務提供便利化理賠、續保等服務。探索以多種方式提升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便利化水平。支持粵港澳保險機構依法合規合作開發適合南沙區居民的商業醫療險、商業保險年金、跨境車輛保險等跨境保險產品。四是構建便利開展跨境股權投資業務的制度安排。支持南沙開展跨境股權投資便利化試點,簡化申辦流程。探索依託現有數字化服務平台提供線上辦理跨境股權投資服務。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人民政府將會同相關部門推動《意見》各項舉措落實落地,進一步強化金融對廣州南沙和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推動大灣區建設再上新台階,助力金融高水平開放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