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新冠疫情、氣候變化和俄烏衝突 讓ESG備受關注的三大催化劑

ESG代表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三個方面。(網絡圖片)

【編者按】近年來,全球對於環境、社會和管治(ESG)問題的關注度不斷提高,內地及香港資本市場對ESG信息披露的要求日益嚴格,企業ESG價值與資本市場估值高度關聯。

點新聞策劃推出ESG板塊,邀請ESG研究領域的學者專家、參與ESG實踐的企業管理者及投資者,針對行業發展現狀、困境及問題解決思路分享觀點,為讀者提供最前沿的ESG資訊及專業解讀,探索行業發展最新趨勢。

文/施涵

ESG代表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三個方面,是一種評價企業非財務績效和社會、環境影響的框架和方法。ESG概念正式誕生不到20年,但其孕育過程有着較為悠久且複雜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各種旨在促進道德、責任和可持續商業實踐的運動和倡議。

早在20世紀60至70年代,作為對越南戰爭、民權、種族隔離、環境惡化等社會問題的回應,社會責任投資(SRI)運動應運而生。SRI投資者,試圖從其投資組合中排除涉及有爭議的活動或行業(如武器、煙草、酒精、賭博等)的公司。SRI還涉及對具有積極社會或環境影響的公司的正面篩選,如可再生能源、公平貿易等。SRI定位在道德和宗教價值觀驅動,而非財務回報。

到20世紀70至90年代,公眾對企業負面的社會和環境影響日益關注,為應對這一變化,企業社會責任(CSR)運動逐步展開。參與CSR的企業,超越法律合規,自願採取行動,為社會和環境事業做出貢獻。比如,參與慈善、社區服務、員工福利、環境管理等。CSR也由企業聲譽和利益相關者利益驅動,而非財務回報。

2000年,時任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提議並推動成立了聯合國全球契約(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簡稱UNGC)。該倡議提出了涵蓋人權、勞工權益、環境保護和反腐敗四個領域的十項基本原則,旨在引導企業在全球範圍內採取符合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商業實踐。

社會各方不斷尋求更有效地約束企業對社會和環境負面影響,為ESG概念誕生提供土壤。2004年,ESG這一術語在聯合國全球契約與全球20家金融機構合作發布的《誰關注誰贏 (Who Cares Wins)》報告中正式提出。該報告指出,在一個更加全球化、相互關聯和競爭激烈的世界中,管理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問題的方式是公司走向成功的整體管理品質的一部分。在這些問題上表現較好的公司,可以增加股東的價值。ESG概念的提出,是對環境、社會和治理因素對企業和投資的財務績效與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和相關性日益認識的回應。

回顧上述ESG的興起和發展過程,我們得出以下幾點啟示:

首先,ESG是在聯合國的直接宣導和推動下產生的。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地將ESG理解為發達國家為了制約發展中國家的工業發展而推動的一種手段。如果我們一定要把ESG歸功於某個人的產物,那麼這個人就應該是聯合國前秘書長科菲·安南。

其次,ESG投資,即金融機構率先將ESG準則納入其投資決策,先於在非金融型企業中推廣和踐行ESG。也可以說,先有ESG投資,繼而推動全體企業融入和實施ESG。

第三,ESG的興起在相當程度上承認了傳統的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要求,企業自願地控制其對社會和環境的負面影響。因此,作為一種新的嘗試,ESG尋求從外向內地促使企業將環境和社會成本內部化。ESG是規範企業社會作用的新舉措,而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是開展ESG的目的。

自2020年新冠疫情發生以來,ESG概念不斷演變和擴展。各界將ESG因素納入企業和投資者的核心業務戰略和決策過程,是財務和戰略利益驅動,而不是將其視為邊緣或可選的解決方案。比如從2020年起,香港交易所特別強調董事會對上市公司的環境、社會及治理策略和報告承擔全部責任,要求上市公司必須在ESG報告中專門披露董事會對於ESG事務的管理狀況。

在2021年11月召開的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宣布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正式成立。這一舉措旨在制定一個全面的可持續發展披露標準的全球基準,以滿足全球投資者關於氣候和其他可持續發展事項的資訊需求。2023年6月,ISSB發布首個全球可持續發展披露標準。

隨着新冠疫情、全球氣候變化和俄烏衝突等問題的不斷升級,ESG理念越來越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首先,新冠疫情嚴重衝擊全球經濟,也讓人們對ESG理念有了更深刻的認識。疫情期間,許多企業面臨生產停滯、供應鏈斷裂、員工失業等問題。這些問題讓投資者意識到,企業的抗風險能力與其在環境、社會和治理方面的表現密切相關。因此,在投資決策中,投資者更加關注企業是否具備良好的ESG表現,以確保企業能夠在面臨危機時保持穩健發展。

同時,疫情讓人們意識到全球衞生、環境和社會問題的緊迫性。為應對這些挑戰,各國政府紛紛出台刺激經濟、改善民生、促進可持續發展的政策。這些政策為ESG投資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和政策支援,使得越來越多的資金流向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領域。據統計,全球ESG資產管理規模已經超過100萬億美元,預計未來幾年還將繼續增長。

其次,全球氣候變化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面臨的緊迫挑戰。近年來,極端天氣事件(如熱浪、洪水、乾旱等)頻繁發生,給人們的生活和生產帶來嚴重影響。這些氣候災害往往導致經濟損失、糧食短缺、疾病蔓延等問題,對全球經濟產生巨大壓力。因此,各國政府和企業紛紛將應對氣候變化提上議程,積極推動低碳經濟、綠色發展等措施,這與ESG投資理念不謀而合。

氣候變化對企業的影響尤為明顯。一方面,企業需要應對因氣候變化導致的生產和供應鏈中斷、原材料價格波動、生態系統破壞等風險。這意味着企業需要在生產過程中降低碳排放、節能減排、採用可再生能源等,以降低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另一方面,企業還需要應對消費者、政府和投資者對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的日益增長的需求。這促使企業在產品設計、生產方式、供應鏈管理等方面進行創新,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並積極參與迴圈經濟和綠色金融等領域。這些努力都需要企業在經營與投資決策中充分考慮ESG因素,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三,俄烏衝突也為ESG理念的興起提供了有力支撐。俄烏衝突的爆發及其後果,讓全球看到了資源爭奪、政治風險、社會不穩定等問題的嚴重性。這使得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意識到,企業的發展不僅僅依賴於經濟利潤,還需要關注社會責任和全球治理。因此,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開始關注企業在環境、社會和治理方面的表現,以評估企業的長期價值和風險。這種趨勢迫使企業更加重視社會責任和全球治理,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如遵守國際公約、加強人權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等。通過這些努力,企業可以提高自身聲譽,降低政治風險,從而吸引更多的投資者。

總之,全球氣候變化、俄烏衝突和新冠疫情等問題正在引發人們對ESG理念的深入思考。在這個過程中,企業、政府和投資者需要共同努力,推動全球經濟實現可持續、綠色、和諧發展。這不僅是應對當前挑戰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們為子孫後代創造一個美好未來的責任所在。讓我們攜手共進,共創綠色、可持續的未來。

(作者為「香港ESG榜單年度評選」專家委員會成員、香港大學中國商業學院ESG中心主任、國家商務部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綠色發展聯盟首席科學家、亞洲開發銀行(ADB)工業綠色發展國際諮詢顧問、美國耶魯大學產業生態學碩士和哲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