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求助不如道歉

文/鄧德成

早前「12暪逃」(12名涉嫌干犯國安法或暴動罪而棄保潛逃的嫌疑犯)在內地水域被廣東海警逮捕,其後又跑出來「蒙面超人」父母開記者招待會,呼籲香港政府救人。

前輩好友馮煒光先生在報章撰文,痛斥反對派政治消費家人,為的不是「救人」,而是抹黑內地執法。馮兄所言有理有據,首先苦主們就未能證明自己身份,隨便找人蒙頭蓋臉就認作父母,有說服力嗎?另一邊廂,溺斃少女母親上死因法庭,竟然沿途遭大罵「假老母」,有法庭認證身份的證人還能被人身攻擊,一幫「蒙面超人」怎能說服市民就是有名有姓的「真父母」?

再說港人在境外違法,也只能根據當地的法律處理,如有人跑去泰國菲律賓販毒,死刑是無可避免,難道香港人在外地也要依你香港法律懲治?香港豈不變成宇宙的中心點?世上恐怕也只有美帝是把自己的刑法放諸全宇宙,不過這是「霸權」不是「法律」。

其實偷渡此事,所費不菲,12人中很多是三無年輕人,能負擔巨額費用嗎?會不會又是「真父母」愛子心切,資助出逃?本人覺得這個疑點值得香港警方好好徹查,「助人棄保潛逃」本身罪名不輕。

道理上,哪裏違法就哪裏法辦,這是常識,如果對方和香港有移交逃犯協議,還可能交還犯人,可笑的是正是這幫人推倒修訂《逃犯條例》,也只能說是昨日的因今天的果,報應不爽。

道德上,一幫年輕人犯上如此嚴重罪行,父母不單沒有「大義滅親」,反而事後繼續護短,說明道德觀已經是嚴重扭曲,不是這種溺愛縱容,怎可能培養出無視法治、不認祖宗的孬種?

如果一眾蒙面人士確實是逃犯父母,記者招待會就不應該是惡形惡相要內地放人,而是深切的向香港社會認真反省道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把自己的孩子送上不歸戰車,正是沒有好好教導子女,才落得如此下場。

傷害了社會也斷送了孩子!該後悔了吧?

(作者為香港政研會主席)

馮煒光原文連結

https://www.dotdotnews.com/s/202009/12/AP5f5ca534e4b0d333c0c952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