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今天我們先來關注Opatra London涉不良銷售事件。沙田新城市廣場一間Opatra London美容店早前以不良手法推銷,令一名婦人半推半就下簽賬6萬元。涉事影片在網絡曝光後成為全城熱話,更多網民表示遭遇類似銷售手法。截至19日,香港海關已接獲6宗關於該店的舉報,涉以脅迫手法銷售美容儀及美容產品,金額由港幣1,800元至10萬元不等。
海關昨日(19日)公布,就事件拘捕一男一女。香港海關商品說明調查科高級調查主任梁嘉豪交代案情指,被拘捕的二人分別為42歲男財務經理及25歲女行政經理,二人均為香港本地人,參與公司營運。海關根據《商品說明條例》(香港法例第362章)對二人進行拘捕調查。
有指Opatra London在全港多區設有多間疑似關連公司,海關指所有涉案公司都會積極調查,包括調查是否關連或是否違法,不會放過任何違法公司。
Opatra London香港分銷商早前發表聲明,否認存在詐騙銷售、誘導消費、騙取利息等違規經營行為,並指已酌情退還部分款項,反指涉事顧客滋擾及誹謗。Opatra London英國總公司亦發聲明劃清界線,指香港分店由分銷商獨立擁有及經營,相關人士均非其僱員。
母公司與事件「割席」,但「高壓式銷售」是否只是香港分銷商的行為?獨立分銷商與總公司的法律責任應如何界定?香港執業律師蘇文傑向點新聞表示,英國母公司聲明並非能成為「免責金牌」。蘇文傑表示,若有證據顯示母公司除授予商標使用權或供貨外,有參與如日常銷售、員工培訓、話術推銷技巧及付款安排等,甚至官方網站將香港分店列明為官方認可的分店,那所謂的「獨立營運」未必能完全中斷法律責任。
目前,針對美妝店Opatra London香港分銷商的調查仍在進行中,位於沙田、元朗及銅鑼灣的4間Opatra London分店已暫停營運。事件後續,點新聞將持續關注。
再來關注元朗狗咬狗事件最新進展。元朗狗咬狗事件引起全城關注,52歲的大狗狗主伍先生今日(20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控兩項「容受大型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罪。裁判官批准伍先生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
有消息指,涉事大狗「拉里」與主人住在元朗東成里,與事發現場距約1公里,步行約需15分鐘。點新聞記者今日下午探訪上址,可見飼養環境簡陋,不過有以鐵絲網圍起房屋。記者在鐵絲網靠近地下位置發現一個大洞,懷疑是「拉里」在此挖洞離開家中。
對於涉事大狗如何處置,漁護署早前指狗主已簽署同意書,將狗隻管養權交予漁護署,署方不排除對其進行人道處理。與狗主聯絡的保護動物組織「毛守救援」負責人Kent則表示,伍先生在警署錄口供時錯誤理解為「既然自己控制唔到」便交由政府處理,遂簽下棄養書。在得知「拉里」可能被人道處理後,伍先生希望取消棄養,轉交動物組織進行訓練及照顧。Kent表示,「毛守救援」已安排專業訓練師,並具備廣闊空間的處所,隨時準備接收「拉里」,希望透過專業訓練,未來再評估領養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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