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警方於2024年接獲一宗投資騙案。經調查後,警方拘捕並起訴一名34歲男子,為涉案的一個傀儡銀行戶口持有人。被告今日(23日)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成。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被告其後被判處監禁48個月。
警方表示,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獲批准增加20%刑期,最終判處被告監禁48個月。
警方強調,市民如將銀行戶口租借或賣給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來處理贓款,便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行。2023年10月至今一共有516人因租借或賣銀行戶口,被法庭就洗黑錢罪行定罪時加重刑罰,增加兩個月至18個月刑期。
警方表示,會繼續同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強調洗黑錢的刑罰後果,遠超犯罪集團給予傀儡戶口持有人的金錢利益。
相關閱讀: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