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嘉信的判詞多次被揭發涉及司法抄襲,7月20日再有一宗案件判詞被投訴涉司法抄襲,上訴庭指陳官抄襲各方陳詞的程度極度不理想,但有跡象顯示陳官在裁決爭議時確實曾獨立思考,故裁定此上訴理由不成立。
已故商人劉浩清在2009年12月16日簽下聲明,將旗下Overseas Associates Ltd的股份按4:3:3的比例分給3名兒子,分別為劉鐵成、劉如成及劉耀成,股份不得出售或轉讓,而條件是3人中任何一人不得對公司或任何劉氏兄弟姐妹提出任何法律訴訟,或損害劉氏家族聲譽,否則需歸還股份。
劉浩清教育基金有限公司及劉如成指,劉鐵成在2019年提出清盤呈請,違反父親送贈股份的條件,同年入稟向劉鐵成申索,要求劉鐵成歸還1400股份。劉鐵成2021年9月9日提交經修訂抗辯書指送贈股份的條文不明確,基金其後獲准修訂申索陳述書,劉鐵成不服裁決提出上訴,法官陳嘉信於2023年5月31日裁定劉鐵成上訴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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