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警方早前拘捕一名36歲男子,涉嫌使用他人的身份證影印本申請災民證,並到數間社福機構騙取1.8萬元援助金,被控欺詐等5罪。
案件於今日(12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0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以確認被告是否有向其他政府機構及非牟利組織實施更多欺詐行為。控方亦申請檢閱閉路電視片段及手機裝置,反對被告保釋申請。裁判官陳炳宙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
被告馮俊傑,報稱無業,被控欺詐、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共5罪。欺詐罪指,他於今年11月29日,在大埔意圖欺詐並藉欺騙,即以陳文謙的身份登記為宏福苑宏盛閣501室災民,而誘使民政事務處作出作為,即發出一張緊急救濟登記證,而導致宏福苑宏盛閣501室業主黃錦洪蒙受不利,即未能取得緊急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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